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贵州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 停车收费政策 |
内容要点 | 2024—2026年,对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新能源货车当日首次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制定新能源货车停车优惠措施。 |
||
关键数字 | 2024—2026年,对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新能源货车当日首次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黔发改收费〔2024〕3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3〕18号)和《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一、省内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至少8.5折停车费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停车场制定新能源汽车优惠措施。
二、2024—2026年,对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新能源货车当日首次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制定新能源货车停车优惠措施。
三、各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当地已出台的停车收费文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