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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工信厅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新能源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乘用车 |
内容要点 | 强化公务用车示范作用,2024年起,全省党政机关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无适配车型等特殊情形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 加大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力度,2024年起,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90%以上,其中贵阳市达到100%,鼓励全省农村客运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推动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分类制定全省旅游景区用车、邮政物流车、城市配送车、环卫车等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将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作为重点评审因素。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整车企业制定支持政策,实施专项促销、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 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卡,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要积极创造新能源重卡发展条件,推动有序淘汰燃油重卡,支持燃油重卡等二手车出口。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强化金融支持新能源重卡发展。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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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40%。全省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2300座以上,充电桩4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桩5万个以上,充电服务能力达到480万千瓦。 |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贵州省工信厅
为推进实施“双碳”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快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0851-88668117
电子邮箱:478692628@qq.com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加快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