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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6-05-2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燃煤发电 燃煤机组 燃煤发电企业 |
内容要点 | 经核定,将海南省2016年1-3月各燃煤发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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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6-05-26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第十八条规定,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告所辖地区各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情况。经核定,现将我省2016年1-3月各燃煤发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海南省2016年1-3月各燃煤发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xls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