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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3-02-2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天然气 天然气建设 天然气项目
    内容要点

    加强过境我省的国家输气干线之间、省级输气管线之间、国家和省级管线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增强资源互济能力,逐步实现资源在不同管网设施间的灵活调配。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阻碍符合规划的其他管网设施接入,并应当为接入提供相关便利,不得设置不合理接入条件。继续推进“县县通”工程,完善县域内城镇燃气(含农村“煤改气”,下同)管网,加速县域内不同企业间城镇燃气管网的互联互通,着力消除城镇燃气“孤岛”和单一气源供应。

    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减少天然气供气中间环节和层级,有效降低运输费用。鼓励上游气源企业与终端燃气供应企业直接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上游气源企业或终端燃气供应企业与代输企业签订代输合同。上游气源企业应为终端燃气供应企业开立户提供便利,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稳妥推进县(区)域内燃气企业间规模化整合。城镇燃气企业间存在通过城镇燃气管线代输农村“煤改气”等民生用气的,城镇燃气管线运营企业应当予以代输,代输费用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关键数字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5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 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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