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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7-03-2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碳交易 排污许可证 环境整治 |
内容要点 |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要求,省环保厅积极制定环境保护扶贫攻坚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太行山区生态村、乡镇、县创建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对太行山区优先支持,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鼓励支持太行山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配合省林业厅、发改委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四是充分发挥环保行业职能,重点在项目环评审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资金分配、排污许可证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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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自2016年4月1日起,河南省逐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在排放主要污染物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截至2017年2月底,全省已受理排污权有偿使用项目501个,总金额2426.57万元。 |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豫环文[2017]98号
省委督查室:
根据省委豫督字(2017)59号督查通知要求,现将涉及省环保厅“建立碳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中心”等3个方面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碳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中心
关于碳交易工作,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由省发改委环资处具体负责。
关于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我省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系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纳入到了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事项予以推进。目前,《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已经颁布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配套办法已经相继印发。自2016年4月1日起,全省逐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在排放主要污染物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截至2017年2月底,全省已受理排污权有偿使用项目501个,总金额2426.57万元。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组织架构,省政府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另设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交易中心的职责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负责平台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目前,我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已经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尚未开展,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开展此项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排污权交易将委托公共交易机构实施。省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按照‘应进必进’和‘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的原则,逐步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平台”。根据该规定,我省排污权交易实施后,将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管理。
二、创造条件,让公众参与监督与专家服务一并有机融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工业园区开展清洁能源集中供应试点,建立和完善区域环保协作机制
近年来,省环保厅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实施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项目和创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为抓手,通过加强与环保NGO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环保意识,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环保理念、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初步形成了环保部门搭建平台、环保组织积极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交流模式,为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夯实的群众基础。
一是强化环境新闻宣传,满足群众环境知情权。坚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座谈会、发布新闻通稿,公开重大环境信息。围绕环保最新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策划开展“讲清楚 说明白”等重大题材主题新闻报道活动,展现政府推动环保工作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建立河南法制报《环境保护》专版、河南日报(农村版)《绿色中原》专版、《中州环境》(月刊)、河南环境宣传网等自主环境宣传阵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二是创新开展社会活动,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依托重要环保纪念日,面向社会各阶层广泛开展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生态文明、科学知识普及宣传,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广泛开展广场宣传活动。组织省人大代表、环保政风行风监督员、社区居民、环保志愿者、小学生、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创新开展“公众环保体验日”活动,参观环境教育基地、环境监控系统、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三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依托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项目,以大学生环保社会组织为主,联合团省委选拔培训了171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建立了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35所高校大学生环保组织的骨干队伍;环保部门大力支持、科学指导青年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使者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农村、景区、商场开展环保主题宣讲、捐赠图书、废旧物品循环使用等活动,目前已辐射带动5万余名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同时分别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持续开展省级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环保咨询、现场受理群众投诉、现场查处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为推动专家服务融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加大专家在环境治理中的参与度,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环保科学决策管理水平,结合我省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河南省环保专家库管理系统。 环保专家库专家主要由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组成,并聘请部分省外专家进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受邀参与我省环保政策、法规、标准、规划、计划制定及项目审查、工作验收、财务审计、调研评估等事项。为保证环保技术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在组织开展环保业务工作需邀请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时,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过程均由计算机程序操作完成,根据设置的抽取条件实现评审专家的自动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和专家请假的自动补抽等功能,有效避免了人为指定个别专家操控评审结果的情况。
环保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省环保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库进行增补完善,目前入库专家已达1000余人。同时,还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开通数据连接端口,各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登录专家库选择专家参与本地环保有关工作。截至2016年底,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和单位共使用专家库抽选专家参与环保技术咨询活动277次,切实起到了促进专家服务融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作用。
近年来,省环保厅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的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五部委《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不予审批燃煤小散锅炉及企业自备燃煤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地区实施清洁能源供应。一是积极支持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替代燃煤小锅炉,支持有条件的园区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行集中供热。制定实施《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公告 2016年第10号),将燃气分布式发电、集中供热设施、风电等项目下放至市级环保部门审批,同时,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合理调整审批权限、规范项目环评审批。二是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陶瓷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试行)》,明确要求陶瓷类建设项目应采用天然气或集中煤制气进行集中供热,不支持分散煤气发生炉的建设。
三、加快太行山区生态产业发展,探索扶贫新路径。构建生态产业的金融介入渠道和产业发展框架体系,建立生态产业发展风险防控机制,加快促进“互联网+”生态产业市场平台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要求,省环保厅积极制定环境保护扶贫攻坚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太行山区生态村、乡镇、县创建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对太行山区优先支持,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鼓励支持太行山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配合省林业厅、发改委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四是充分发挥环保行业职能,重点在项目环评审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资金分配、排污许可证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我省正在制定的《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了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目标任务和相关财政金融等政策保障措施,通过采取贫困地区水土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实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国家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逐步扩大,生态公益岗位增加,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通过采取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金融支持等措施,保障扶贫开发任务顺利完成。正在制定的《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加强太行山山地生态屏障建设,实施太行山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快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并提出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创建、生态修复等目标任务。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要求,积极落实《河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大太行山区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太行山区生态产业发展。
2017年3月29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