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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2-12-05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有色金属 重金属污染 废旧电器 |
内容要点 | 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有色金属冶炼水分质回用集成、电化学深度处理、重金属废渣资源化再利用等技术。推进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废水分质回用,并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电化学深度处理技术重点项目,减少重金属废水的产生和排放。实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同时,以资源化的途径加快推进重金属度渣的处理,到2015年,逐步消除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的环境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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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城市矿产”再利用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废旧电冰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回收、废旧电器的机械破碎与分选、报度汽车车身整体破碎与废钢加工一体化等技术。到2015年,实现“城市产”资源加工利用量400万吨,加工比例60%以上,形成年处理废旧家电、报废办公设备300万台(套),拆解报汽车10万辆的能力,形成年产再生有色金属200万吨,再生钢20万吨再生塑料60万吨,再生橡胶20万吨,再生纸、碳素、电线电缆等其他材料40万吨的生产能力,提高“城市矿产”资深利用效率,促进共生及件生资源利用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发布日期:2012-12-05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