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吉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充换电 充换电设施 新能源 |
内容要点 | 吉林省财政厅拟确定梅河口市、延吉市和桦甸市作为吉林省推荐试点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6日。 |
||
关键数字 |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6日。 |
发布日期:2024-05-14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省交通厅和省能源组织开展了省级推荐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梅河口市、延吉市和桦甸市作为吉林省推荐试点名单。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0431-88550556,0431-88550569
吉林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