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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工信厅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 补贴资金 |
内容要点 | 省工信厅联合吉林省能源汽车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共同对市(州)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抽查,主要核查了获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清算资金情况、申报资料与工信部车辆公告信息一致性情况、车辆行驶里程符合性情况、省平台接入情况、补贴金额核算情况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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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5日。 |
发布日期:2023-12-19 来源:吉林省工信厅
按照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50号)有关文件要求,各市(州)有关部门对本地申报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资金(以下简称“省补”)的相关材料和车辆进行了核查,并向省级部门提交了核查报告。省工信厅联合吉林省能源汽车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共同对市(州)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抽查,主要核查了获取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清算资金情况、申报资料与工信部车辆公告信息一致性情况、车辆行驶里程符合性情况、省平台接入情况、补贴金额核算情况等内容。
按通知要求,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5日,共7天。
附件: 2022年及以前年度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公示表.xlsx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 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新涛省工信厅0431-88904568;王鹏 省平台0431-8960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