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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10-05-17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建筑节能 低碳经济 建设节约型社会 |
内容要点 | 以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施工过程为重点,从业主体和从人员的市场行为并重,采取检查、整改、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检查范围包括吉林省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施工项目,重点是住宅工程。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抓好落实。并于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文字材料,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对违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资质等处罚;对于未经培训上岗人员禁止从业。并将受到处罚的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媒体和建设系统网站上公示,吉林全省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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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17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管〔2010〕8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目前我省已进入施工季节,施工现场已陆续开工,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也已基本结束。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0〕1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吉建人〔2010〕2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行业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检查原则
以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施工过程为重点,从业主体和从人员的市场行为并重,采取检查、整改、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二、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施工项目,重点是住宅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吉林省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规定。
(二)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信息是否与备案登记资料相符。
(三)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是否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节能专项培训,所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查结果按附表报列栏目填写。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上旬至5月20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属地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二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抓好落实。并于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文字材料,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对违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资质等处罚;对于未经培训上岗人员禁止从业。并将受到处罚的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在媒体和建设系统网站上公示,全省通报批评。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