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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西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4-07-12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能源项目 能源审核 能源公司 |
内容要点 | 2023年5月,我厅以赣环审〔2023〕36号文对你公司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4年6月,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你公司具备总规模为3000吨/年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鉴此,我厅原则同意发放你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9其他废物和HW50废催化剂(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3000吨/年;经营有效期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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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07-12 来源:江西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