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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西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节能技术 节能降碳 碳达峰碳中和 |
内容要点 | 本公告征集的节能技术,是指促进能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能源资源优化开发技术; (2)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 (3)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 (4)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 (5)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 (6)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其他有关节能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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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9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更好地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我中心常态化公开征集先进节能技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公告征集的节能技术,是指促进能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能源资源优化开发技术;
(2)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
(3)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
(4)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
(5)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
(6)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其他有关节能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节能技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经营正常,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
2.申报的技术符合国家及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向,具有先进性、创新性,节能效果显著,适于广泛推广应用。
3.申报的技术知识产权清晰,各项主要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反映相关领域技术最新进展,具有一定引领作用。
4.申报的技术应有相关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证书、技术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
5.申报的技术应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成功案例:
(1)近3年内成功实施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现状运行良好。
(2)注册地在江西省内的申报单位,不论其技术成功应用案例是否在省内,均可申报;注册地不在江西省内的申报单位,其技术应在江西省内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或者在江西省内暂无应用案例,但是在周边地区有成功案例且有意愿将技术应用到江西。
(3)应提交用户单位出具的技术应用效果评价。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江西省节能中心节能技术申请报告》并附佐证材料(详见附件),以电子版(PDF文件格式)形式报我中心(邮箱jnjcc@jiangxi.gov.cn)。邮件命名规则为:申报单位简称+节能技术全称。如电子文档过大,请列明文档清单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四、应用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技术进行评审遴选。经评审入围的节能技术纳入《江西省绿色技术目录》,在省发展改革委、省节能中心网站刊载,视情况向国家主管部门推荐。对于纳入目录的节能技术,我中心将适时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交流、推广和推介活动,构建节能技术供需对接机制,推动先进节能技术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
联系人:马成 联系电话:0791-88915325
江西省节能中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