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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22-10-30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燃煤电厂 大气污染物 环境保护 |
内容要点 |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应采取措施保证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波动情况下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仍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排除故障或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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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 |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我厅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sthjt.nx.gov.cn/)“公示公告”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dqhjgl@163.com)于2022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厅。
附件:附件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范蒙 <0951>5160969,邮箱:dqhj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