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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3-11-21
    文件类型 调价公告 标签 汽油柴油价格 汽油价格 柴油价格
    内容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40元、330元。青海省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同步调整。

    关键数字

    青海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下调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40元、330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同步调整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注:1、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国ⅥA车用汽油和Ⅵ车用柴油价格。
     2、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3、一价区: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除唐古拉地区);
       二价区:海南州、海西州(除格尔木市)、海北州、黄南州;
       三价区:玉树州、果洛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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