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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6-07-1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成品油销售价 油价 石油 |
内容要点 | 经认真研究,决定将格尔木市辖唐古拉山镇地区成品油销售价区由一价区调整为三价区,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格尔木市辖其余地区仍按《通知》要求执行一价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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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7-15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青发改价格〔2016〕560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9〕1198号)精神,我委于2010年印发《关于调整省内成品油价区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青发改电〔2010〕5号,以下简称《通知》),将我省成品油销售价区由原来的四个价区划分为三个价区。《通知》印发以来,全省成品油价格秩序良好,市场供应稳定充裕。但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地区由于成品油运距长,近年来运输成本不断提高。为保障当地油品供应、满足农牧民生活和农牧业生产需要,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精神,经认真研究,决定将格尔木市辖唐古拉山镇地区成品油销售价区由一价区调整为三价区,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格尔木市辖其余地区仍按《通知》要求执行一价区价格。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