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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煤矿 露天煤矿 煤矿建设 |
内容要点 | 一、同意建设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 二、项目业主为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露天矿最大开采深度220米,最低坑底标高2800米。 四、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单斗-汽车工艺。 五、建设规模为45万吨/年,服务年限25年,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2266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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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31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海西州能源局:
你局《关于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西能源〔2015〕45号)收悉。根据《青海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青政〔2015〕35号)和《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暂行办法》,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
二、项目业主为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露天矿最大开采深度220米,最低坑底标高2800米。
四、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单斗-汽车工艺。
五、建设规模为45万吨/年,服务年限25年,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2266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七、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青国土资预审〔2015〕114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发〔2015〕27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团鱼山北部45万吨/年露天煤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青发改环资〔2015〕720号)。
八、项目必须编制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计专篇等相关技术文件后方能开工建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同时,要严格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九、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确定。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应自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2年内开工建设,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否则,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你局要督促企业落实项目核准文件,加快推进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