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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5-10-2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水电站大坝 水电站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内容要点 | 玛尔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与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交界的黄河干流上,距西宁市直线距离240公里,上接规划的宁木特水电站,下游为规划的尔多水电站,是龙羊峡以上黄河干流湖口至尔多河段规划的梯级电站。201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黄河上游玛尔挡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发改办能源〔2011〕1826号)同意黄河上游玛尔挡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 玛尔挡水电站最大坝高211米,正常蓄水位3275米,相应水库库容14.822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220万千瓦,为一等大(I)型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程建成后将供电西北电网,装机容量大,电能质量高,可充实西北电网750千伏网架,增强电力系统运行稳定性,对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持西北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扩大黄河上游水电基地建设及实施“西电外送”具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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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0-21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我委在西宁市主持召开了《青海省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会,经现场查勘、会议讨论和审议,形成了《青海省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现将该审查意见印发你公司,请据此做好下一步工作。
附件:1.《青海省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2.《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验收委员会委员签字表》(纸质)
3.《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验收委员会暨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审查会专家签字表》(纸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