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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青海省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5-06-24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光伏发电 光伏项目 光伏电站建设
    内容要点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海东开展前期工作时,未限定光伏电站为集中式,因此,不存在将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容量调整为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地面电站容量问题。目前,海东市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未落实,如能落实用地,项目即可建设。

    关键数字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东市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议有关事宜的函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省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来海东市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光伏企业反映海东市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问题的报告》(东光伏办〔2015〕0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在海东市建设光伏发电是省委、省政府优化光伏发电布局,促进全省光伏发电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3、2014年,我委安排海东市开展49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之后,我们多次督促海东市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完成后报我委备案。截至目前,海东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海东市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问题的请示》(东政2014〔64〕号)、《关于加快海东市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2014〔71〕号),申请省政府对光伏发电用地审批给予协调和支持。

    我委安排海东开展前期工作时,未限定光伏电站为集中式,因此,不存在将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容量调整为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地面电站容量问题。目前,海东市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未落实,如能落实用地,项目即可建设。鉴此,请你办致函省国土资源厅,协调解决用地问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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