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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2-03-1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收费 |
内容要点 | 1、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均按每吨收取垃圾处理费45元。 2、厂矿、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每吨收取垃圾处理费50元。 3、各单位自行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每吨收取垃圾处理费15元。 4、临街各类经营网点,均按营业面积收取:(1)餐饮业10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平方米按1.5元收取;100-50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每平方米按1.0元收取;501-100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每平方米按0.8元收取; 1001平方米以上的按0.6元收取。(2)娱乐业每月每平方米按1.1元收取。(3)宾馆等其他营业网点每月每平方米按0.8元收取。 5、各类建筑、装修垃圾、渣土、按实际产生的垃圾量以每吨45元收取,自行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每吨收取垃圾处理费10元。 6、各种特种垃圾(如:医疗、生化等垃圾)按实际产生的垃圾量以每公斤1元收取,并定时自行投放至指定的垃圾点或垃圾点收容器内。 7、零星占道摊点经营者,占道3平方米(含3平方米) 以下的每月每摊位按15元收取;3平方米以上的按2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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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经营性占道摊点:1.00元/㎡.日;建设工地、拆迁建筑物垃圾、渣土等:0.60元/㎡;出租车:1.00元/l辆.日、客运车:2.00元/辆.日。商业网点、宾馆旅店:0.40元/㎡.月;娱乐网点、餐饮饭馆、集贸市场、医院:0.60元/㎡.月;生产性营业网点:1.00元/㎡.月;县属行政事业单位:2.00元/人.月。学校:高中部10000元/年,初中部8000元/年,小学部6000元/年。自行将生活垃圾、建筑渣土清运到垃圾场,垃圾处理费:4.00元/吨。 |
发布日期:2012-03-18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青发改价格函〔2021〕1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根据贵司《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委对垃圾处理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垃圾处理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辖区内所有市、县城镇基本上征收垃圾处理费,大部分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主要是城管部门负责处理。现在能做到回收利用的主要是纸张、塑料瓶等能简单分类的生活垃圾,其余垃圾基本通过填埋方式处理。如西宁市的城市垃圾由物业公司或城区环卫公司负责收集、运输,由垃圾处理企业以卫生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西宁市现已完成多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建成投运水槽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海东市垃圾处理执行主体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属的环卫所,负责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海西州格尔木市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执行主体是格尔木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收费主体是格尔木美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均为格尔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下属企业,财政拨付经费。德令哈市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环节执行和收费主体为市城管局,收费方式采取部分直接收取、部分代收(小区物业及居委会)。
二、垃圾处理收费情况。
我省共有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33个县和1个行委,垃圾处理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对象为辖区内所有产生垃圾的城市居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医院、餐饮娱乐业、商铺等。
(一)西宁市收费情况。垃圾处理费由执行主体向物业公司或社会单位收取。近年来,西宁市成功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不断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力补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稳步提升。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性质为经营性收费,近两年具体收费状况为:2019年西宁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1937万元,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1086万元;2020年西宁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2287万元,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1326万元。
(二)海东市收费情况。海东市垃圾处理运行的资金来源从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中开支,经费来源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和直接向用户收取垃圾处理费。2019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123万元,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133万元;2020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121万元,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金额为65万元。由于海东市乐都、平安两区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低,大部分垃圾处理费用由财政补贴。
三、垃圾分类实施情况。
西宁市是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现已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垃圾分类试点初现成效。已购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用于试点小区干湿垃圾分类收运和全市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分类收运体系初步建立。海西州格尔木市实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已开展计量收费。其他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及经费投入不足、垃圾分类中转设施和终端处理场未解决等原因,尚未实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四、厨余垃圾处理运行情况。
西宁市近几年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迁建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餐厨垃圾2019年至2020年处理量达14.4万吨,集中统一收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处置“西宁模式”持续在全国领跑。西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集中处理,减少了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及土壤污染。每天200吨的餐厨废弃物经过集中处理后,最终固体废弃物(异物质和脱水沼渣)填埋处置量约为每天10吨,废弃物减量化率达到95%;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全部封闭式设计,并进行负压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厌氧消化后的消化液废水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种废弃物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采用亚临界湿热水解—中温厌氧消化处理工艺处理城市餐厨废弃物,使其变废为宝。餐厨废弃物中的有机物经过厌氧消化制成生物沼气,单位餐厨垃圾原料沼气产量约为50Nm3/吨。以新增厌氧消化生产线日处理100吨餐厨垃圾、饲料化生产线日处理50-100吨餐厨垃圾,产生沼气量5000Nm3/d,全部用于工艺自身用热及场区采暖供热使用,降低运行成本。油脂按照200t/d餐厨垃圾(含油率3%)计,年油脂提取量约2160吨,外卖给化工企业作为加工原料,增加企业收益。
海西州正在运行实施格尔木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对格尔木市餐厨垃圾实行免费收集、免费清运和处置,厂区运行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拨款运行。其余地区目前还没有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垃圾由垃圾填埋场统一回收进行填埋处理,没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也没有出台针对厨余垃圾的收费标准。
五、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不强,未从源头进行分类投放,致使生活垃圾在分类处置环节运行困难,总体回收利用率低。同时,在垃圾处理费收费过程中不缴、欠缴垃圾处理费的情况比较普遍,缺乏垃圾处理费收缴的制约机制,代收、代扣都缺乏法律依据,做不到应缴尽缴,导致收缴率偏低。
(二)垃圾无公害处理水平不高。垃圾填埋是我省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在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处置和循环利用方面有待提升,垃圾处理的技术水平滞后。
(三)现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尚不完善,已实行收费制度的地区,制定的收费标准也大都低于垃圾处理成本,不能满足垃圾处理的实际需求,而且大多数地区由于计量设施等原因,计量收费难度较大。
六、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垃圾的有效处理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建议国家强化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费方案,引导各类用户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置。
(二)积极建立完善收费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全国的垃圾处理费分类收费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拒缴、恶意欠缴等行为的处罚机制,有效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
(三)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建议国家积极推广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提供交流探讨的机会和条件,促使各地区借鉴并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附表:设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基本情况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