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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7-08-16 |
文件类型 | 其他 | 标签 | 绿化用电 电价 电力 |
内容要点 | 您所提到的海东市南北山绿化工程提灌站电价居高不下,平均电价达到每千瓦时0.63元千瓦时的问题,我们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进行了衔接,省电力公司表示将进一步核查,确保海东市南北山绿化工程提灌站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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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16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青发改建议[2017]10号
严香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海东市南北山绿化用电电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级电网销售电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管理,按照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规定,绿化供水工程提灌站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3417元,并且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西宁市南北山绿化优惠电价政策是上世纪90年代我省自行出台的。近年来,国家多次要求各地严禁出台优惠电价政策,201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从青海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取消西宁南北山绿化优惠电价,因此,海东市南北山绿化用电现阶段只能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您所提到的海东市南北山绿化工程提灌站电价居高不下,平均电价达到每千瓦时0.63元千瓦时的问题,我们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进行了衔接,省电力公司表示将进一步核查,确保海东市南北山绿化工程提灌站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张德宏 联系电话:0971-630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