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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环境修复 |
内容要点 | 根据前期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农用地利用方式和主要作物,用定性语言与定量指标描述农用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应达到的目标,并依据拟选择的治理与修复技术类型,明确能评估土壤治理与修复效果的指标。 若以去除土壤中污染物为目的,应明确治理与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全量指标和全量变化指标,并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当地土壤环境背景水平论述其合理性;若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活性为目的,应明确土壤污染物有效量指标及其测试方法、有效量变化指标;若以农用地安全利用为目的,还应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如农产品中污染物含量指标或超标率降低的指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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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3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