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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6-07-12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环保 危险废物 |
内容要点 | 青海油田采油一厂油泥砂处理厂,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石油青质安〔2016〕156号)收悉,经研究,现同意向你公司核发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经营类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900-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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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7-12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青海油田采油一厂油泥砂处理厂: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石油青质安〔2016〕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向你公司核发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
(一)证书编号:6328260006
(二)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付锁堂
(四)经营设施地址:海西茫崖花土沟镇青海油田尕斯联合站南侧
(五)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经营规模:2万吨/年
(七)经营类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900-210-08)(具体废物类别编号见附表)。
(八)证书有效期限:自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
三、日常管理要求
你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不得超范围、超规模经营危险废物,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相关要求,建立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及处置危险废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三)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3〕624号)要求,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向我厅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并设专人进行台账管理。制定年度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严格执行环境监测和废物分析制度,加强自行监测能力,确保出厂尾砂的含油率低于2%,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
(五)在完成油田新产生油泥砂处理处置的同时要兼顾历史遗留油泥砂的安全处置工作。
(六)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严格防范突发性环境事故发生。
附件:青海油田采油一厂油泥砂处理厂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明细表.doc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