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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6-01-25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光伏发电 光伏项目 输变电工程 |
内容要点 | 批复名称:《关于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西区330kV汇集站输变电工程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青环发〔2016〕25号 审批时间: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项目名称: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西区330kV汇集站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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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一) 批复名称:《关于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西区330kV汇集站输变电工程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青环发〔2016〕25号
审批时间: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项目名称: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西区330kV汇集站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