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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15-09-24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水电 电力 项目核准 |
内容要点 | 批复名称:《关于西部水电二期扩建330KV官亭~香水线路工程(青海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青环发〔2015〕400号 审批时间: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项目名称:西部水电二期扩建330KV官亭~香水线路工程(青海段) 建设单位: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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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批复名称:《关于西部水电二期扩建330KV官亭~香水线路工程(青海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青环发〔2015〕400号
审批时间: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项目名称:西部水电二期扩建330KV官亭~香水线路工程(青海段)
建设单位: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