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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东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碳排放 碳减排 碳市场 |
内容要点 | 执行过程中《试点办法》有待完善。 一是从替代来源看,《试行办法》明确了关停、转产、淘汰和压减过剩产能以及拟建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替代源,未明确节能技改、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等情形,替代源来源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是《试行办法》明确碳排放削减量取正常生产工况下前3年实际碳排放量的平均值,但是由于疫情影响,大多数替代源关停前3年生产负荷偏低,实际排放量低于设计值,导致碳排放指标收储量相应减少,以此计算淘汰相同产能的落后装置,即使采用最新技术新上相同产能项目,也满足不了替代要求,不适应我省当前碳达峰阶段现状和长远发展需求。 三是碳排放核算体系目前并不科学完备,核算过程相对复杂,《试点办法》实际排放量核算过程中数据获取难度较大,部分关停企业相关资料缺失,很难找到相关核算数据及证明资料,从而无法核算削减量。 四是替代源形成时间认定标准不一,有些企业已经停产,但设施尚未拆除,设备停产与拆除验收时间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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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全省累计审核50余个“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通过减量替代累计减少碳排放400余万吨,切实强化了降碳源头防控,在以碳排放倒逼“两高”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提供了山东实践。 |
发布日期:2024-04-10 来源:山东生态环境部
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的后评估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理由。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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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dqhc@shandong.cn
附件:关于对《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的后评估报告.docx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