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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东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绿色低碳 新能源应用 能源转型 |
内容要点 | 产业发展。规定了我省和设区的人民政府责任,需建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及壮大数字经济。同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大力发展海洋特色新兴产业、挖掘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 能源转型。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能效管理;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根据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推动新能源应用。 生态建设。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美丽山东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高生态用地的比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生活。规定了需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扩大绿色产品供给,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和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做好生活垃圾处置;积极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有序发展。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餐饮节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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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18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sxt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动能协调处,电话:0531-5178314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附件:
1.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docx
2.关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