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独立储能电站 储能装置 储能市场 |
内容要点 | 新型储能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电化学、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飞轮等形式的储能项目。 新型储能按电力经营主体类型分为独立储能、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三类。新型储能经营主体均应在储能并网前按要求完成市场注册。其中,独立储能注册生效并具备国家能源局《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要求的进入商业运营条件后,方可参与市场交易。 独立储能可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及容量市场的各类交易(含容量补偿机制等)。也可根据经营主体意愿,只选择参加其中一类或几类交易。原则上储能不能以同一调节行为获取多重调节收益。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07-05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