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5-09-0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矿山灾害 地质勘探 煤炭产品 |
内容要点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煤炭、煤层气及相关矿产资源的中长期勘查规划。 (二)负责编制山西省煤炭矿山灾害地质监测、鉴定方案,并参与组织防治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贯彻山西省煤炭地质勘查行业标准,组织煤炭地质勘查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四)负责全省煤炭地质勘查监理、煤炭资源评估、煤炭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省煤炭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煤炭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设计的审批工作、煤炭地质普查与详查报告的审批和勘查(精查)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 (六)承担国家和省级出资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煤炭地质勘查工作,为区域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七)负责全省煤炭地质数据库的筹建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煤炭地质数据、能源储量数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承担煤炭地质科学研究任务。 (八)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关键数字 | (一)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14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114勘查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63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总工程师1名。 (二)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15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115勘查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820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总工程师1名。 |
发布日期:2005-09-02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晋政办发[2005]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五年九月二日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山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的通知》(煤办字〔1998〕第440号)精神,山西煤田地质局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为正厅级建制,是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上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煤炭、煤层气及相关矿产资源的中长期勘查规划。
(二)负责编制山西省煤炭矿山灾害地质监测、鉴定方案,并参与组织防治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贯彻山西省煤炭地质勘查行业标准,组织煤炭地质勘查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四)负责全省煤炭地质勘查监理、煤炭资源评估、煤炭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省煤炭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煤炭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设计的审批工作、煤炭地质普查与详查报告的审批和勘查(精查)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
(六)承担国家和省级出资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煤炭地质勘查工作,为区域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七)负责全省煤炭地质数据库的筹建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煤炭地质数据、能源储量数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承担煤炭地质科学研究任务。
(八)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山西省煤炭地质局设1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和协调党政日常工作;负责印章、文秘、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电讯、会议、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负责局会议决定的督查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监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拟定和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制定相关规章;负责煤炭地质有关法律的咨询和煤炭地质司法鉴定;承担本系统的普法工作和煤炭地质方面的法律事务;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
(三)调研室
负责搜集和整理国家有关宏观政策和行业动态,并进行分类汇总和系统研究,为局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负责编修全局大事记及年鉴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负责建立和管理山西省煤炭地质网站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全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内部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局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人才交流工作。
(五)规划发展处
负责编制山西省煤炭地质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并承办和管理全局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工作;负责市场调研和开发,掌握国内外同行业市场动态和发展前景,拓展延伸产业,寻找跨行业合作的新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负责全局基本建设项目规划。
(六)财务资产处
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拟定地勘事业费分配方案及计划安排,组织对所属单位年度经营目标的考核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和专项事业费申报;负责财务、资金管理、贴息贷款申报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全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
(七)审计处
负责编制全局系统审计工作年度计划;依法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效益审计、项目审计和局属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
(八)总工办
负责煤炭地质、水文、物探、钻探、测量、煤质各专业的技术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生产技术方面的管理工作。
(九)地质勘查处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煤炭、煤层气及相关矿产资源的中长期勘查规划;负责编制山西省煤炭矿山灾害地质监测、鉴定方案并参与组织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全省煤炭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煤炭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设计的审批工作、煤炭地质勘查普查与详查报告的审批和精查报告的初审工作;负责煤炭产品质量技术检测、煤炭地质勘查资质管理、煤炭地质勘查监理、资源评估工作。
(十)设备安全监察处
负责全局系统设备的购置及台帐管理工作,指导及管理设备租赁;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安全法律、法规,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十一)经营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局系统经济发展规划和项目论证审定;负责经营技改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经营企业的资质、营业证照申办和管理;指导、检查、考核经营企业的经营工作。
(十二)科技处
负责全系统的技术审核、质量标准、计量管理;拟定、修改、贯彻行业技术规范;负责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科技成果的申报及科技档案管理;组织并承担煤炭地质勘查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三)政工处
负责全局系统宣传教育、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纪检机构按照晋办发〔2000〕38号文件执行。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系统事业编制由4869名精简为4772名,经费由国拨地勘费列支。局机关事业编制122名,其中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副总工程师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9名。
四、直属事业单位更名和编制
山西煤田地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山西煤田地质装备管理服务中心、山西煤田地质职工培训中心、山西煤田地质档案信息中心等4个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1998年下放前就已设立,人员及领导均配备齐全,并正常运转。由于占用所属单位编制,现规范明确如下:
(一)山西煤田地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机关后勤管理中心,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二)山西煤田地质装备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技术装备中心,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0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三)山西煤田地质职工培训中心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职工培训中心,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0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
(四)山西煤田地质档案信息中心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局资源信息中心,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五、下属事业单位更名和编制
(一)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14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114勘查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63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总工程师1名。
(二)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15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115勘查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820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总工程师1名。
(三)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44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144勘查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84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总工程师1名。
(四)山西煤田地质勘探148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148勘查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814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总工程师1名。
(五)山西煤田水文地质二二九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66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总工程师1名。
(六)山西煤田地质综合普查队,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0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总工程师1名。
(七)山西煤田地质研究所,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研究所,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43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总工程师1名。
(八)山西煤田地质制印中心,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制图印务中心,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15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
(九)山西煤炭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更名为山西省煤炭地质勘查研究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89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总工程师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