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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7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氢燃料电池重卡 氢能产业 清洁能源
    内容要点

    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唐山)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推进风光储氢协同发展,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建设环渤海地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积极构建“风光水火储氢氨”多能互补新能源格局,全力打造绿色产业体系。


    关键数字

    确保2030年前实现城市碳达峰,为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贡献“唐山”经验与模式。推动钢铁行业在2026年前尽早碳达峰,鼓励钢铁企业实施极致能效改造,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

    到2025年,唐山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在钢铁产业低碳转型、能源与资源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对全国老工业城市碳达峰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30年,唐山市试点城市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在2025年基础上继续大幅下降,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在钢铁等传统产业梯次达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方面形成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全国其他老工业城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唐山)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政字〔2024〕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唐山)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唐山)实施方案

    2023年,唐山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基础

    唐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争取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低碳绿色发展,形成了双碳“1+N”政策体系,吨钢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新能源试点建设有序推进,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不断实现突破。

    (二)面临挑战

    一是钢铁转型升级困难重重,重点技术突破难度大,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亟待提升。二是钢铁、化工等唐山市重点排放行业尚未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碳减排政策缺乏有效抓手,企业研发和应用节能减碳技术仍需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三是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影响全市各行业低碳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四是唐山市的专业人才储备仍相对匮乏。

    (三)指导思想

    唐山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围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全力打造“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三大支柱,统筹推进“新平台、新产业、新家园、新生活”四方联动,加快唐山市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二、建设目标

    (一)试点定位

    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钢铁、能源、化工、建材、交通等低碳发展为核心,不断深化区域绿色低碳协同创新模式,打造老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区;着力提升钢铁产业低碳转型能力,为唐山市钢铁行业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钢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推进风光储氢协同发展,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建设环渤海地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唐山市将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及城市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进行示范探索,确保2030年前实现城市碳达峰,为全国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贡献“唐山”经验与模式。

    1.老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区。唐山市作为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工业城市,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习总书记曾于2010年和2016年两次视察唐山,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努力把唐山建成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走在前列”。唐山市将锚定碳达峰目标,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挖掘新的动力源,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立足国家级精品钢生产基地及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的定位,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全面推动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运输、生活消费等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形成老工业城市碳达峰新模式。

    2.钢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钢铁是唐山市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从1925年炼出华北第一炉工业钢,再到唐钢成为中国转炉炼钢的发祥地,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采选矿、烧结、焦化、炼钢、轧钢、冶金机械、金属制品、钢铁物流等主副行业门类齐全、上下游产业链完备的产业体系,拥有首钢京唐、首钢迁钢、河钢乐钢、丰南纵横、迁安九江、迁安燕钢、津西钢铁等骨干企业。唐山市将立足钢铁产业的规模和优势,推动传统钢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降总量、优布局、延链条、提品质、增效益”,培育和打造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不断推动传统钢铁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全国最大钢铁清洁生产示范基地。

    3.环渤海地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近些年,唐山市转变能源利用方式、努力摆脱传统能源的过度依赖,密集出台实施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积极构建“风光水火储氢氨”多能互补新能源格局,全力打造绿色产业体系。目前,全市新能源重卡保有量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并不断推进新能源重卡“租售并举”推广平台和新能源车融资租赁平台建设。唐山市将积极探索风电、光伏等新型能源应用创新和开发利用,大力开发海上风电等海洋能源,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动区域新能源合作和通道建设,打造北方地区新型能源生产应用基地和储能之城。

    (二)实施路径

    考虑唐山市产业结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特征,以及中长期碳减排压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唐山市推动碳达峰工作总体考虑如下:一是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处理好减碳控碳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的关系,确保在完成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任务基础上推进碳排放达峰。二是推动钢铁行业尽早碳达峰。钢铁行业的碳达峰直接决定着唐山市的碳达峰。处理好减碳控碳与钢铁绿色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确保在不降低唐山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条件下推进钢铁行业尽早碳达峰。三是加强能源安全保障。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四是系统部署各领域碳达峰工作。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建筑、农业、生活消费等重点领域降碳,推动工业领域梯次达峰,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推动工业领域梯次达峰。加快工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聚焦钢铁核心业务,推进钢铁企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聚集,提高集约化、循环化、现代化水平。推动钢铁行业在2026年前尽早碳达峰,鼓励钢铁企业实施极致能效改造,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合理控制传统煤化工、煤制油气产能规模,升级改造电解技术,从生产工艺过程实现减污降碳。推进原材料绿色替代,采用天然气、焦炉气等原料代煤生产氢气用于合成氨、尿素、甲醇等产品制造,从原料消耗方面实现减污降碳。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推动电力、建材、化工行业分别在2025年、2025年、2028年实现碳达峰。

    2.优化能源供给和利用。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合理控制石油消费,推动能源终端消费清洁化、低碳化发展。统筹推进风电、光伏等新型能源开发与利用,积极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建设,打造北方地区新型能源生产应用基地。加强区域绿电合作应用,推动与张家口、承德等地能源通道建设,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完善新型电力系统能力与体制建设,建设智能化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加快电力调峰、调频和调压等能力建设。

    3.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强化道路移动源污染治理,优先采用低碳、环保、节能的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应用。提倡绿色智能的出行方式。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

    4.促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重点举措。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形态。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三)总体目标

    把碳达峰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到2025年,唐山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在钢铁产业低碳转型、能源与资源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初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对全国老工业城市碳达峰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30年,唐山市试点城市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在2025年基础上继续大幅下降,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在钢铁等传统产业梯次达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方面形成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全国其他老工业城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具体指标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格局构建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空间布局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调整优化,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拥有一批产业链条完善、产品特色鲜明、区域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钢铁、焦化企业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分别超过30%,电炉炼钢占比达到5%左右,有力支撑唐山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7.9%以上。

    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优化。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2025年,煤炭、石油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能源结构显著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到2030年,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高效,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以上。

    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效果显著,建筑节能、能效水平、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等大幅度提高。城市建设用能结构不断优化,建造方式更加清洁化、绿色化、智能化、低碳化,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深入发展。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0%以上;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港口基本建成。到2030年,唐山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深入发展,环境友好程度明显改善,绿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科技创新硬实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逐步提高。开展能源资源基地零排放示范区研究,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CCUS项目实现应用,加快建设大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到2030年,科技创新硬实力显著提升,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建成环渤海地区具有钢铁特色的科技创新中心。

    三、重点任务

    作为典型的以钢铁为支柱产业的老工业城市,唐山承担着保障国家精品钢生产供应任务,实现碳达峰目标,要统筹考虑老工业城市自身绿色低碳转型的迫切需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能源转型与产业转型为核心抓手,全面推进工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行动,探索出老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新路径。

    聚焦唐山碳达峰试点打造“老工业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区、钢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环渤海地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总体定位,提出推动钢铁行业尽早达峰、提升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其他重点工业低碳转型、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等七大重点任务。

    (一)推动钢铁行业尽早达峰

    1.大力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推动钢铁绿色转型,推广国家、省制造业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改造。严控钢铁项目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对在建钢铁项目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为依据的产量约束机制,探索实施钢铁行业以污控产、以煤定产。

    2.持续优化钢铁企业布局。推进钢铁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构建集团化管控、市场化运作、国际化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构建以大型钢铁企业为支撑、新优专特企业为补充的梯次发展格局,提升全市钢铁产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形成以首钢(京唐、迁钢)、唐钢两家大型钢铁集团为主导,沿海、迁安、滦州、遵化(迁西)4大片区为支撑,8家产能规模达到500万吨左右的地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重点的“248”钢铁产业格局。全面实施沿海、迁安、滦州、遵化(迁西)四大钢铁产业片区的低碳提升路径,加快钢铁企业整合搬迁项目建设。

    3.建立健全产能产量“双控”机制。严控钢铁行业产能和产量规模,积极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进存量优化,合理控制粗钢产量。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2021〕46号),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置换。加快限制类工艺装备产能置换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占比。

    4.构建废铁废钢回收利用体系。制定《唐山市废钢铁回收管理办法》,在市域范围内打造回收、加工、配送、流通体系,建立废钢废铁分级回收网络,按照回收归类标准制定废钢铁资源价格调控机制。建立废钢铁物流专管机制,制定废钢加工行业准入标准。到2030年,全市钢铁行业平均炼钢废钢比达到20%以上。

    5.推进电炉短流程炼钢产能替代。构建电炉钢产能置换比例优惠、电费优惠、停限产减免等有效促进发展短流程炼钢的相关政策引导机制。大力推进大型钢铁企业实施电弧炉炼钢产能置换高炉—转炉长流程产能。以首钢京唐等行业龙头企业为试点,建设高富氧炼铁、短流程炼钢示范工程。到2025年,电炉钢占比较2022年提高三个百分点以上。

    6.加快钢铁产品提质上档。按照一企一策,支持精炼、冷轧、短流程项目建设,鼓励发展高铁用钢、汽车用钢、造船用钢、建筑用钢、模具钢、高速工具钢、电工钢、高级管线钢等高端材料,提升优质特殊品种钢材比重,强化量大、面广优势产品质量稳定性,打造“金字塔”型产品结构。

    7.全面提升钢铁行业能效水平。推进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等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金技术示范,推广铸轧一体化、低温轧制技术等炼钢、轧钢节能减排工艺技术;鼓励钢焦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提高高炉炉料球团矿配比,推进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高炉“低焦比、高煤比冶炼技术”应用,强化能源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加快实施装备升级改造项目,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推进东华钢铁、港陆钢铁、东海钢铁、鑫达钢铁、荣信钢铁、松汀钢铁等企业产能减量置换、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广应用高温超高压及以上参数煤气发电机组,提高煤气发电、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含BPRT)、烧结炼钢轧钢工序余热发电、干熄焦发电等设施发电效率,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实现高转长流程钢铁企业平均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超过60%。

    8.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工业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绿色化高效利用。到203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

    9.持续推进钢铁产业智慧低碳制造。全面推进钢铁产业与新一代工业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构建企业、行业层面的“碳大脑”系统,加强碳资产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创建钢铁企业网络化协同管理应用平台。重点推进河钢唐钢新区数据中心,首钢迁钢、首钢京唐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二)提升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行用能预算管理,按照省里部署推行能耗产出效益评价,严控高于全市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项目审批。实施节能诊断服务行动,针对重点行业的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转变。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探索建立以指标分配、数据核查、效益评价、指标交易、能耗预算、能耗预警为重点的“六位一体”管控体系,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快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并逐步覆盖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环保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根据河北省发布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导向目录,实施节能、节水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及示范项目。围绕我市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合成氨等重点领域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逐行业逐企业、逐生产线开展存量产能能效核查,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节能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工程。到2025年,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合成氨四大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全面退出,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30%;到2030年,重点行业整体能效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达标的项目进行淘汰。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全面落实国家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新建高耗能项目重点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鼓励企业以电机、风机、变压器、工业锅炉、压缩机等主要用能设备为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高效加热、节能动力、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工业节能装备,低能耗、模块化、智能化污水、烟气、固废处理等工业环保装备,源头分类、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工艺技术装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打造全市钢铁、装备、建材等重点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港口大数据中心。鼓励数据中心企业与风电、光伏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用电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数据中心建设。加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全闪存、液冷技术、间接蒸发冷却机组等绿色节能设备应用,鼓励数据中心回收余热供暖。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到2025年,绿色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4,争创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控制钢铁电力、煤化工、建材等主要行业煤炭消费量,全领域、全过程压减工业燃煤,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等)量替代政策,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必须按要求落实煤炭消费指标。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推进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确保改造后单位供电煤耗达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等容量置换建设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5年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0%;2030年进一步下降。

    2.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构建“风光水火储氢氨”多能互补新能源格局。加快提高丰南、滦南、曹妃甸、乐亭等县区风光发电规模,建设冀东地区重要滨海风电基地。以玉田、迁西、丰润、遵化、滦州、迁安等县(市、区)荒山荒坡为主要用地,全力打造我市北部山区集中式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推动玉田、曹妃甸、丰南、乐亭、迁西等5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打造北方储能之城。因地制宜,统筹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实现余热综合高效利用。结合国家电网特高压输电通道的规划建设,新建唐山西—天津北500千伏电力通道,增强唐山电网外部绿电入唐通道输送能力,谋划研究张家口到唐山、承德到唐山、蒙东地区到唐山绿电输送通道。推动多能互补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扎实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电网的调度,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左右,年绿电发电量达196亿千瓦时,年外购绿电达80亿千瓦时,有力提升唐山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为全省实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贡献唐山力量。

    3.积极发展氢能。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制氢环节,充分利用丰富的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化焦炉煤气、化工尾气变压吸附制氢工艺,降低制氢成本,加速推广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及应用,打造全国工业副产氢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力开发绿氢,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能资源,布局光伏制氢、风电制氢等绿电制氢项目。储运环节,提升氢气的储存运输能力,积极发展低温液态、固态、有机氢载体等技术应用,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的建设和运营,形成多元化氢气储运格局。加氢环节,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探索与油、气、电多站合一,并配套高标准休闲驿站的建设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用氢环节探索氢能在工业生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众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港口、化工园区、示范线路等重点领域氢能重卡氢能叉车、氢能牵引车、氢能船舶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致力于打造两区两线(海港经济开发区和迁安市两个氢能示范区,迁曹线唐港线两条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示范区域,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2000辆以上。到2030年,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建成加氢站58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实现加速增长。

    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持续控制交通领域成品油消费,加快推动交通领域燃料替代,实施以电代油、以氢代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效能。推进非常规天然气资源有序开发,强化高炉制气、生物天然气等工业制气,推动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加强天然气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在LNG接收站、电力负荷中心等区域合理布局、适度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支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到2030年,油气消费占比控制在15%左右。

    (四)推动其他重点工业低碳转型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重化工行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集聚,推动建材行业向资源富集地聚集,推进水泥、焦化等行业兼并重组。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聚焦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国家、省制造业先进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改造。严控“两高”项目新增产能,严格执行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对在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培育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大数据中心等绿色新兴产业。建立以污染物排放为依据的产量约束机制,探索实施焦化、水泥等高碳行业以污控产、以煤定产。

    2.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格落实国家石化化工产业布局规划和政策规定,有序推进旭阳炼化一体化、富海石化多元化原料制烯烃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曹妃甸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等重大石化项目,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气等行业产能,打造以有机原料和合成材料为主体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特色的世界一流绿色石化产业基地。推进原料结构调整,设立严格的煤炭准入标准,禁止分散用煤和高硫煤等劣质煤作为原料进入我市,逐步采取天然气、焦炉气、绿氢等清洁能源作为原料用于合成氮、尿素、甲醇等产品制造。转变行业用能方式,逐步淘汰燃煤锅炉,推动太阳能、风能、氢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煤炭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支持在土地资源较好的煤矿区发展新能源,推进新能源与煤炭清洁高效耦合利用。推动化工与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优化技术工艺路线,提升产品催化剂效率,加强废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广应用电解技术、余热回收技术、蒸发干燥技术、煤炭热解技术等低碳节能技术。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控行业新增产能,加强水泥、玻璃、陶瓷等产能控制,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减量置换,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比例,严禁批小建大、批建不符,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开展水泥、玻璃、陶瓷等企业能效对标,对单位水泥熟料生产煤耗大于3级能耗限额的企业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全面推动余热余压利用,鼓励使用立磨、辊压机终粉磨、联合粉磨等高效粉磨技术。鼓励工业废料替代原料,提高矿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量,鼓励推广尾矿、建筑垃圾一体化回收处置和再利用生产新型建材技术,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应用。依托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构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混凝构件、新型建材于一体的全产业链。

    (五)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全域公路绿色低碳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加大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支持推广力度,推动公路运输工具装备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以创建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为契机,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车辆等电动化进程,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新采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氢燃料电池重卡推广应用,夯实氢源基础,建立工业副产氢为主、可再生能源制氢为辅的多元制氢体系,搭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油电混合、氢燃料、氨燃料、甲醇等动力船舶应用。推进低碳作业装备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港口作业机械,大力推广港作机械和运输装备应用电能、氢能等绿色能源,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船舶受电装置改造,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力争2025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100%,唐山港使用电能、氢能等绿色能源的港作机械和车船数量达到50%以上,50%以上码头具备岸电供应能力,港口5万吨及以上专业化泊位(不含危化品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80%,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在满足来港船舶使用需求条件下应接尽接。

    2.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发展低碳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推进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主要采用铁路水运、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绿色运输方式。加快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多式联运,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备。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发展共同配送、统仓统配,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体系。推进自行车、步行道慢行系统建设。到2025年,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统一、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海域等资源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效率。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和智能控制新技术与新设备。打造全方位充(换)电系统,推进充电桩(站)布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交通枢纽、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统一充(换)电系统。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和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共领域充(换)电站达到500座以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总功率达到66万千瓦以上,推广应用电动重卡30000辆以上;到2030年,电动重卡保有量实现倍增。

    (六)推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唐山。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在建成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积极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城镇、绿色低碳社区。

    2.提升建筑绿色节能水平。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为依托,因地制宜实施适合本地的建筑节能改造方案。按时、保质、齐量完成省下达的既有建筑节能指标与配套项目,推动老旧小区、办公场所绿色升级改造。从严实施建筑节能标准,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节能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加快发展近零能耗建筑,积极发展零碳建筑、零碳区域建设。加快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3.加强清洁能源利用。鼓励可再生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开展整县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加快发展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推广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供暖管网改造与清洁能源利用,推行多热源联网转型,健全多能源互补供热体系,积极探索工业余热、太阳能、地热等低碳供热技术,促进清洁供热高质量发展。

    4.推进农业农村低碳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绿色低碳住房建设试点,推进既有农村住房节能改造。优化农村用能结构,鼓励采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清洁取暖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农业农村金融制度,“三农”资金利用要与化肥农药减量、秸秆利用、地膜回收、清洁能源利用等相关联。

    (七)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推进园区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全面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搭建公共基础设施和物质流管理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我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力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重点企业全部达到绿色工厂标准。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到2030年,综合利用处置率进一步提高。

    3.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支持金属冶炼等龙头骨干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大型一体化废钢铁、废纸、废旧轮胎、废塑料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以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积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提高再生塑料在汽车、电器电子、纺织等领域的使用比例。支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比2020年增长10%以上;到2030年,比2025年增长8%以上。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细化垃圾分类标识,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按规范建设有害垃圾贮存点。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域覆盖,合理布局飞灰处置设施建设,至少建设1座飞灰填埋处理设施。加快关停全市1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持续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综合治理,实现岸滩、入海河流和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加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四、科技创新

    (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围绕唐山市“4+4+N”现代化产业链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关键应用技术需求,推进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产业低碳工艺流程变革和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依托高校和企业研发机构,开展钢铁冶金低碳工艺、钢铁行业碳负排技术基础研究攻关。在新型节能材料、高效节能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高效储能、智能电网工程、氢能制运加、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轨道交通能量回收、新能源汽车能效提升等方面,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快前沿技术谋划布局,有效推动“风光氢储”产业培育和迭代升级,形成创新发展新动力。深入推进电网、光电转换效率提升、氢能、储能等技术装备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加快低成本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积极推进全市CCUS试点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相关技术在工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二)部署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应用场景建设示范

    在钢铁、电力、焦化、化工等碳排放重点行业打造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着力建设国家级钢铁清洁生产示范基地。在钢铁、焦化行业实施制造流程界面运行优化技术示范,打造河钢集团(唐钢新区)非高炉炼铁技术应用示范场景,推进气基竖炉直接还原炼铁、熔融还原炼铁、富氢燃气炼铁等技术示范,支持焦化产业聚集区过程强化提质增效技术示范。结合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技术示范;在曹妃甸、迁西、滦南、丰润及滦州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应用示范场景。依托大型苯精制项目建设,在化工产业园推进煤焦化高附加值深加工技术应用示范场景。

    (三)实施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开放合作工程

    围绕我市绿色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发展目标及生态碳汇、CCUS等方向技术需求,从应用技术基础研究、关键应用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三个方面,加强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合作交流,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攻关;加快绿色低碳领域国内外先进技术转移,强化科技卓越人才交流,促进绿色低碳领域国内外科技力量和成果向唐山市聚集与转换。建立与中关村管委会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聚焦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融通发展。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和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新城等辐射带动作用,引进京津绿色低碳领域科技成果和创新资源。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与京津冀有关单位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合作研发,共建创新平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国内先进地区和成渝、中部、东北等地区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合作,分质利用全国科技资源,推动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技术转移转化、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深度合作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资源聚集区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东北亚科技开放合作“重要窗口”,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四)实施绿色低碳领域标杆科技企业塑造工程

    围绕我市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需求,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的绿色低碳领域标杆科技企业,分类精准开展绿色低碳企业孵化平台、绿色金融等科技服务,加快企业在绿色低碳创新领域提质扩量,整合创新资源,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创新联合体,构建全市重点产业绿色低碳创新技术战略联盟,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低碳转型发展。

    (五)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实施市“凤凰英才”计划,培养绿色低碳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多方面支持其领衔主持和自主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实施“靶向化”人才提质工程,提高领军人才的原始创造力。鼓励组建绿色低碳创新团队,绿色低碳青年人才培养。实施“导师制”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强化绿色低碳领域青年人才队伍的培养。大力引进我市绿色低碳领域急需的“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高精尖”人才招引工程、“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京津冀”人才互联工程和“山海工程”,聚拢一批绿色低碳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研究群体。建立绿色低碳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健全评价体系,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优化人才公共服务。

    五、重点工程

    初步统计,为支撑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唐山市提出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循环经济发展、环境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共100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888.80亿元。项目情况如下:

    (一)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实施整合重组装备升级、余热余压余能发电、节能降碳改造等工程,共42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56.33亿元。

    (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工程

    实施氢基竖炉、零碳熔炼炉、CO2捕集利用等工程,共7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65亿元。

    (三)可再生能源开发工程

    实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制氢等工程,共2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76.34亿元。

    (四)循环经济发展工程

    实施固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农林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等工程,共19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8.05亿元。

    (五)环境基础设施工程

    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工程,共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8.83亿元。

    (六)其他工程

    实施燃料电池、加氢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双碳管理平台等工程,共6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29.60亿元。

    六、政策创新

    (一)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

    形成一套稳定的、质量可控的数据采集机制,建立整合优化的调查范围和对象确定方式、指标体系、核算方法体系,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依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原则,增强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的公开性、系统性和准确性,建立钢铁、焦化行业企业级、工序级和产品级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准确监测、计量、核算钢铁全流程各工序、各排放源排放情况,实现碳排放的合理分摊及考核,为制定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线配额提供技术支撑。

    (二)研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管理体系

    从唐山市以钢铁等重工业为主的特点出发,建立符合实际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体系,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指南,鼓励建立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推进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示范试点工作,提升唐山市碳足迹公共服务能力,丰富产品碳足迹在唐山市的应用场景。

    (三)加强财政和税收政策保障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为唐山市低碳发展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政策支持,并不断优化地方财政支持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绿色税收政策,通过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实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机制,对属于清单内品目且获得节能认证或者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四)健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和经济政策

    落实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完善惩罚性电价、差别电价等环保电价政策,落实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综合评价,提高绿色信贷指标占比,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发挥唐山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在遴选“白名单”企业中,向绿色低碳行业倾斜,支持绿色低碳行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建立市级绿色低碳转型基金,扶持绿色低碳项目,重点支持低碳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领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参与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五)加快市场化机制建设

    推动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扩容工作中提供实践场景,为完善钢铁行业碳配额分配方案,有序推进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贡献智慧。推进碳排放双控制度、绿证制度与碳市场工作有效衔接,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制定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推动行业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强排污权确权、政府储备、市场交易管理,适时调整纳入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积极融入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减碳量核证、碳交易经纪、碳金融等“一揽子”服务。大力发展节能服务行业,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七、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依托钢铁行业生态环境执法实训基地,建立钢铁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普及应对气候基础知识,定期开展理论知识讲座及先进技术分享。在全市范围开展新时代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加强绿色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创立生态文明教育网络平台,形成多主体联合供给的教育新模式,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多种形式、方式和渠道,宣传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碳达峰碳中和等科学知识及政策要求。鼓励引导各方媒体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理念以及中央、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双碳”文件精神,强化公众低碳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公益宣传日”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宣传、广场咨询、发放倡议书、送书下乡、专题晚会等形式,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在全社会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铺张浪费的歪风陋习,坚决禁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示范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参与建设机制。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引导居民绿色出行、节约用电、垃圾减量等一系列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健全完善绿色低碳生活积分奖励机制,加快建立绿享生活碳普惠积分系统,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调动人民群众和各有关方面在绿色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购买绿色产品,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意识,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绿色产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监督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相关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意识,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四)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范畴,把节能减碳作为市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将碳达峰、碳中和列入市委党校(唐山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组织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培训和专题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认识,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思想,提高领导干部经济与环境综合决策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唐山市推动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碳排放达峰专项工作的顶层设计、重大事项决策和各相关方的协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有关部门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对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组织力度。尊重客观规律,发展、减排、安全一体谋划设计,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落实举措,推动碳达峰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协同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严格落实“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

    (二)健全政策体系

    结合碳达峰工作全面梳理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法规、规章间的衔接。在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增加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内容,积极制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碳达峰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制度的衔接。

    (三)加大资金保障

    通过国债投入、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环资领域资金)、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环资领域资金)、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和相关产业基金,集中力量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政策有机衔接,加大投融资项目支持力度,强化市场机制作用,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为碳达峰试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强监督考评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建立以碳排放、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依据的产量约束机制。结合唐山市钢铁、焦化行业发展特点及发展趋势,探索作为钢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将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支持企业结合国家、省、市碳减排目标、政策走向及行业低碳技术发展趋势,设定企业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有效推动开展内部考核管理。鼓励企业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品牌声誉。

    (五)推进区域合作

    深化与京津周边区域对接合作,积极推进“京津研发、唐山转化,京津孵化、唐山产业化”和“雄安研发、唐山制造”,加快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全力打造北京产业转移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承载地。积极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和项目,强化碳达峰政策、标准联通,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对接合作。探索推进大范围的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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