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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产业 充电桩 |
内容要点 | 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市边缘、从优先发展区域向其它区域有序延伸。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2025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等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到2030年逐步达到规定要求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谋划布局一批公共超充设施,提高设施的通用性和兼容性。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支持“油气氢电服”等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并做好防爆管理。着力打造10分钟充电圈,提供安全、便捷、普惠的充电服务。支持给与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充电时长内的服务收费包含停车费,不得另外收取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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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1.将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作为小区合格验收重要环节。 2.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
发布日期:2024-04-2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如有意见,请于公告期满前通过传真或邮箱反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力处。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819333,2823713(传真)
邮箱:dlc@xjdrc.gov.cn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02号 邮编:830002
附件1: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