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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4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产业 纯电动汽车
    内容要点

    积极开展惠民新能源汽车团购、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扩大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覆盖面。

    关键数字

    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绵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来源: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

    福区政发〔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福绵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福绵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24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23〕5号)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结合福绵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确保完成福绵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确保不低于玉林市下达指标,并力争达到397.4吨、36.7吨、16.5吨、33.2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对存量项目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引导能效水平相对落后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引导燃煤企业开展煤改气、煤改电,鼓励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使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热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热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加强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监管。实施服装皮革等产业工艺革新,开展燃煤热电联产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园区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数据中心推广应用推广。“十四五”时期,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35%。〔区经科局、发展改革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区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广厂房屋顶光伏。新建工业厂房原则上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展园区节能改造,加快推进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探索推进园区第三方污染治理,实现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推进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区工业园区管委、发展改革局、经科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福绵区党政机关办公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公园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和支持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开发、旧城区改造项目、农村集中安置项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福绵城区范围率先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得到进一步控制。〔区住建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福绵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实施既有机场、公路绿色化改造,完善公共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等设施布局。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推进产品包装、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原装直发,持续减少二次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各快递网点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禁止使用劣质包装袋及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区交运局、发展改革局、经科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福绵分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玉林福绵机场,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比例,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太阳能路灯工程,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推动独立供电区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完成福绵区整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工作试点。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争取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推广节能环保农机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指导扶持茶企业、三黄鸡养殖主体、三黄鸡肉鸡加工主体、产业化联合体等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加工、冷链物流设备,开展标准化养殖基地、深加工建设,降低能耗。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还田、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继续加强指导小散养殖场户进行“干清、改水、挖池、建棚、用菌”等设施化和养殖过程中饲喂技术工艺改造,实行粪污截污处理,确保养殖粪尿不直排。加快推动“陆基圆形池+”“跑道鱼+”“集装箱+”三个养殖新模式的发展,加快推动福绵区渔业从传统的池塘养殖向智能化循环水养殖转变、从水上养殖向陆地工厂化养殖转变、从养殖水体污染难处理向尾水实现综合利用转变“三个转变”。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先推广易于管护、运维费用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较上年再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4%。〔区农业农村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数据中心机房、食堂灶具、油烟净化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医院、学校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积极开展惠民新能源汽车团购、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扩大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覆盖面。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加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创建力度。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开展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夏秋季专项行动、以秸秆禁烧和扬尘防控为重点的秋冬季综合治理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钢铁、水泥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炉窑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装备、工艺和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正面清单,以板材加工、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差异化减排。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道路和工地扬尘等方面监管,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中小学校等单位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加强南流江福绵段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南流江福绵段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福绵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水利局牵头,区住建局、交运局、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能源消费结构实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持续优化煤炭消费结构,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逐步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推动钢铁、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以工业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加快推进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南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园区布局,鼓励现有用热企业关停分散供热锅炉并搬迁入园。到2025年,全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以上。〔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板材加工、包装印刷、农药和胶粘剂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落实VOCs年产量大于10吨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以及使用高效工艺和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逸散,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和综合治理效率。推进末端治理,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集中处理,推进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加快推进城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引导开展油气回收改造。〔福绵生态环境局,区经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现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的总体匹配。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转运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福绵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对辖区内市政排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溯源,统筹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福绵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5万吨/日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因地制宜、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福绵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适度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落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加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对福绵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分解到每年,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根据福绵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腾出的能耗空间,自行统筹使用。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对高预警等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减排工程,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要求,对照总量减排核算方法和核算技术指南,明确重点工程减排范围,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部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依托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关于“两高”项目严控严管政策。对新建、改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要严格落实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三线一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严禁违规“两高一低”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在招商引资阶段,建立“两高一低”项目预审查制度,杜绝“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引进。加强对“两高一低”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一低”项目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金融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两高一低”项目融资。〔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法规标准。贯彻落实《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任务要求,建立并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生态司法与审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和环境审判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经科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检察院、法院,市公安局福绵分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领域。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合理安排区本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用于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减排等重点项目。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扩大绿色信贷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持续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绿色转型的资金支持。落实落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差异化补偿机制。〔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科局、住建局,福绵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市场化机制。配合创新有偿使用、用能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参与建设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和玉林市统一部署,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等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进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大户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在重点园区、产业集聚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积极推动重点龙头企业申请低碳和绿色产品认证。〔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和审查,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年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明确新建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区本级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建立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加快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和生态空间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水、气、土、固废环境管理以及“三线一单”管理和环境应急等重点大数据应用系统,提升区域流域和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督促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深入推进执法监测机制优化增效。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快节能减排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节能减排实测技术领域的整合利用和分析应用。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区统计局、发展改革局、经科局、住建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加强福绵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工作主管部门管理队伍建设。建设专业性强、职责明确的节能执法监察队伍。完善福绵区节能监察体系,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福绵区级及乡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推动中高等职业院校、企业面向市场需求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人社局、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福绵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和玉林市党委、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要将本地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区发展改革局、福绵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定期对福绵区及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发展改革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完善能耗强度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重大产业投产时间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健全福绵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不断深化督察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福绵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围。〔区发展改革局,福绵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参加世界粮食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应用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经科局、教育局、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福绵生态环境局,妇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联文件:关于《玉林市福绵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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