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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10-19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充换电设施 电动汽车 新能源汽车
    内容要点

    补贴对象: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以来建成投运(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面向社会提供换电服务的公共及专用换电设施。


    关键数字

    补贴标准:

    1.依据换电设施充电机功率给予每千瓦不超过800元建设补贴;

    2.建设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如最终审定金额超出建设补贴资金总量的,按同比例缩减原则进行补贴。


    关于申报2023年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来源: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下达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的通知》(皖财建〔2022〕614 号)、《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推动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经信局组织开展2023年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按照《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施细则》(附件)条件和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的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版一份,纸质材料须为A4纸张标准大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骑缝章。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字迹清晰、要素齐全。电子版表格提交EXCEL格式,文档提交WORD格式,文件提交PDF格式。在申报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

    三、补贴对象

    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0月26日以来建成投运(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面向社会提供换电服务的公共及专用换电设施。

    四、有关要求

    申请本次补贴的企业,不能存有任何企业征信问题,否则不予申报。申报企业需填写《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换电设施在合肥运营时间不低于3年。对违反国家、省及合肥市有关规定,违反承诺事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资金予以追回并将企业纳入征信体系,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合肥市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施细则.doc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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