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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 充电站 |
内容要点 | 1.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 2.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 3.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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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 0.4m,当充电设备采用落地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充电设备基础高度应高于地坪50mm,室外充电设备基础高度应高于地坪200mm;设备基础宜大于充电设备长宽外尺寸不低于50mm。 |
发布日期:2023-08-09 来源: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批准《民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规程》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为DB2301/T 126-2023,自2023年8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www.harbin.gov.cn)公开。
附件:《民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规程》.pdf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