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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纯电动汽车 氢能汽车 新能源汽车 |
内容要点 | 释放出行类消费需求。落实好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着力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大力推动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跨省通办”政策落地。推进农用汽车下乡,加快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积极推广纯电动汽车、氢能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电力交易,制定促进各类电力用户绿色电力激励措施,推动高载能企业和行业优先使用绿色电力。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全面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动废弃电器、光伏组件、报废汽车、碳纤维材料、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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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各地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 80%,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市政车辆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物流园区需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
发布日期:2022-10-2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提质升级行动,持续改善全区供需结构,加大资源要素市场培育力度,畅通市场流通网络,健全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增强投资关键性作用和消费基础性作用,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统筹消费、投资和产业关系,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推动更高水平扩大开放,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好态势,为“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内需规模不断扩大。消费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关键性作用持续增强。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投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高品质消费新场景不断增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普及,消费创新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
——内需潜力持续释放。在实现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增长,收入水平走在西北地区前列,城乡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构建。
——供给质量加快提升。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提升协作机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全面建立,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持续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整体提升,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品牌建设进一步强化。
——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市场,区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与全国大市场全方位对接、深层次融合,物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功能完备、开放共享、智慧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基本构建。
——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不断完善,要素资源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进一步畅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高效组合加快推进,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二、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一)提质升级传统消费。
1.提高吃穿用消费品质。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坚决抵制餐饮浪费。推动智能家电、绿色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支持消费和一般消费品领域的外贸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业务。培育新型消费,改善消费结构,加强高品质供给。
2.释放出行类消费需求。落实好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着力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大力推动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跨省通办”政策落地。推进农用汽车下乡,加快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3.促进居住类消费升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住房流通率和使用效率,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及老城区内现有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4.持续提升区域消费活力。持续完善以中心商圈、商业特色街、大型商场、社区(乡村)商业中心为支撑的多层次消费设施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示范商圈、示范街区。加快建设银川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推动建设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特色消费城市,扩大中高端品牌和服务消费供给,提升对周边地区消费者的吸引力。
(二)扎实推进服务消费。
5.提升文化消费品质。深入挖掘宁夏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加快培育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全面推进科学技术深度融入文化和旅游领域,推动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快速发展。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扎实推进宁夏段黄河、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6.推动旅游消费升级。推动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休闲度假等新业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发展假日经济,完善国民休闲和带薪休假等制度。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强区内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开发一批非遗小镇、特色文化和旅游名镇名村,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发户外运动产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户外运动景区和目的地。
7.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标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发展。提升社区和公共场所适老化水平。试点建设智慧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多措并举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8.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健康医疗、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等服务供给。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改革优化医疗服务定调价程序。依托“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提升一体化应用服务水平。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巩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大力推动中医药发展,不断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
9.着力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扩大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逐步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推动本科高校分类发展。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完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提升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
10.激发体育消费新活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宣传普及。大力发展集体育赛事、健身指导、技能培训等融合互通的体育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多元价值体育综合体。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发展骑行、自驾、徒步、越野、登山等户外运动项目,培育特色体育旅游产业。支持建设“三大球”等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11.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家政服务产业园,搭建家庭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发展保洁、母婴护理、养老托育等家政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与智慧社区、养老抚育等融合发展。鼓励居民和家庭服务业跨界、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居民和家庭服务进社区,发展健康医疗、幼儿教育、生活服务等社区服务。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发展。
(三)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12.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打造数字化消费生态,推进吃住行游购娱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拓展数字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应用,加快现代物流、商务、供销、金融、科技咨询等领域数字化建设。加快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夜市等数字化改造,培育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
13.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深化“互联网+教育”创新融合应用,鼓励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培训。加快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互联网医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云旅游”等智慧旅游新模式。
14.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推进网络货运发展和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推动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微商电商、知识服务等多样化经营模式。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四)加快构建绿色能源消费体系。
15.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积极推广纯电动汽车、氢能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电力交易,制定促进各类电力用户绿色电力激励措施,推动高载能企业和行业优先使用绿色电力。有序推进加氢站建设。全面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动废弃电器、光伏组件、报废汽车、碳纤维材料、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
16.引领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低碳生活,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工厂等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家庭申购绿电消费。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各地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80%,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市政车辆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物流园区需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三、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一)持续加大产业投资力度。
17.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制造业集聚。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调整优化融资结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型企业、制造业、普惠小微企业和绿色企业等贷款占比。加大制造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制造业投资的用地、用能、用水等要素保障。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18.构建快速便捷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宝中铁路中卫至平凉段扩能改造、银太高铁、包银高铁建设进度,全面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开工建设中卫至平凉铁路,推进包兰铁路银川至黄羊湾段、太中银铁路中卫至定边段等工程。开工建设银川至巴彦浩特铁路,连接内蒙古策克、乌力吉等口岸,打通向北出境快速通道。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进厂进园,加密铁路专用线布局,促进“公转铁”提速。加快推进银昆高速太阳山至彭阳段、乌玛高速公路惠农至石嘴山段等国家待贯通路段建设,推进海原至平川高速公路等补网强链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宁夏高速公路网络。推进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实施中卫沙坡头机场、固原六盘山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大力发展运输航空。
19.构建低碳高效能源支撑体系。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建成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宁夏至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750千伏青山、天都山等重点工程,构建覆盖全境、结构坚强、布局合理的骨干网架。建设宁夏能源(煤炭)储备基地和物流交易中心,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保障宁夏煤炭安全供应。加快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加大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推进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四线等过境天然气管道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及配套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加快青铜峡(牛首山)二期、中宁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持续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稳步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应用。稳步推进锂电池材料等储能材料产业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20.构建兴利除害现代水网体系。建成银川都市圈、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等跨区域引调水工程,全面完成“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加快建成城乡供水网。全面完成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银川都市圈中线、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实施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更新改造、抗旱应急调蓄等工程,持续完善灌溉保障网。全力推进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实施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等工程,持续推进清水河、苦水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淤地坝出险加固,切实筑牢防汛减灾网。加大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
21.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大陆路口岸、空港口岸、物流园区和综合交通枢纽等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业、商贸业等衔接融合。推进传统仓储设施的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完善末端智能配送设施,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增强冷链物流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加快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大宗物流设施配套。
22.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加强系统谋划,科学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拓宽综合利用途径,提升粉煤灰、煤矸石、炉渣、脱硫石膏、冶炼矿渣、工业废盐等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规模化养殖场恶臭治理设施建设。以“一河三山”为生态坐标,强化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整治。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23.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完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改善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改善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高质量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办学条件,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深化公建民营改革,推进敬老院改造升级和服务转型。建设婴幼儿照护、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及设施。提升图书馆、文化馆等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设施、基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信息基础设施、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实施城乡体育“康乐角”工程,推动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冰雪运动场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持续改善群众身边健身设施。鼓励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权属单位物业附属空间等,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建设体育设施。
24.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实施城市积涝点综合整治,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管理水平。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污水(污泥)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建设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推动污水就地处理回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
(三)构建泛在智能新型基础设施。
2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建设。推进实施“宽带宁夏”工程,完善城乡宽带基础网络,推进光纤入园区入企业,实现城镇千兆光纤和农村百兆光纤全覆盖。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的物联网网络,加快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感知水平,推进煤矿、电网、气网等智能化改造。
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6.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提高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健全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相关权益。
27.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结构。打造以银川为中心、固原为副中心,石嘴山、吴忠、中卫、宁东为支点的沿黄城市带,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园区为重点,推动形成相互融合衔接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石嘴山—宁东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深化沿黄县(市、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间分工协作,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互补互促,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增强沿黄城市带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
28.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综合考虑县域发展阶段、人口规模和主体功能,因地制宜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县城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推动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动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带动周边农村就近城镇化。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科学规划布局小城镇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功能形态、特色风貌,推动镇村一体设计、联动建设,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
29.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品质。推动城市建设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提升老旧空间功能品质,完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释放发展活力。引导商业步行街、文化街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打造市民消费升级载体。
(二)加快推动农村现代化。
30.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布局优化,建设“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美丽村庄,培育发展“特色保护类”传统村落,实施“整治改善类”村庄改造,稳步推进生存条件恶劣、零星散居和空心化率较高且不具保留价值的“搬迁撤并类”村庄调整。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物流、消防基础设施,发展安全坚固、功能现代、成本经济、风貌乡土、绿色低碳的新型农房,继续做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危房改造,推进绿色建材下乡。加快推进数字农业、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推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运输等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土地集聚集约高效利用,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稳步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和传承创新,积极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31.提档升级乡村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商贸、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支持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县级示范中心,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推动农村节能家电等消费,促进农村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服务标准。持续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32.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品牌化水平,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鼓励兼并重组、集群集聚,积极培育农业上市企业。积极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带动县域经济整体提升。
33.全面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强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建立政府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乡融合项目。深入实施“引凤还巢”工程,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城市科教文卫体人员服务乡村。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工商资本入乡,引导工商资本投资规模化集约化,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
(三)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34.打造内需新增长极。全面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立足黄河“几”字弯都市圈优势特征,加强与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合作联动,推动建立区域重大事项协调机制,推进新型能源和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实施跨区域交通、水利、能源、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便捷流动,提升沿黄城市群在黄河中上游的辐射带动作用。
35.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抢抓国家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等重大政策机遇,积极融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发挥地区比较优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开展黄河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一)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36.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支持区内各类创新主体与国家大院大所、重点高校、东中部地区创新主体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承担或参与自治区重大创新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等项目。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大对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培育,争取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梯队。
37.加快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培育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优质产品,提高供给能力和市场需求匹配度。落实技术交易、关键设备引进、企业重大创新产品奖励补助与首台(套)、首批次产品等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终端产品、高端产品和新型产品。
38.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虚拟现实等新兴数字产业,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开展数字化试点示范。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和动态体验感知等手段开发个性化定制服务。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搭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引领发展区域性联合社、联合体。
39.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健全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各类人才培养实效。培育各类创新人才队伍,实施“人才+产业”计划,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完善常态化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出钱、企业育才”的人才培养储备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价值、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宁夏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40.提质发展现代农业。聚焦“六特”产业,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农业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提高畜禽标准化养殖水平,全面开展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开展农用残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突出生态保护与资源养护,加快调优养殖品种结构,推广应用绿色高效养殖技术模式。实施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行动,加快突破畜牧业、枸杞、葡萄、设施农业等机械化瓶颈。加强农业防灾减灾预测预警和应急防治能力。全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
41.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煤矿机械、大型铸件、仪器仪表、数控机床等产业创新发展,巩固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提升装备制造产业价值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严格控制钢铁、铁合金、金属锰等冶金行业新增产能,着力优化品种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严禁新增电石、焦化、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除外)等产能,加强工业副产品综合利用,改进关键工艺和优化产品。提升电解铝、金属镁等有色行业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扩大精深加工,丰富产品品种,提升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率。支持企业联合重组、上大压小,鼓励铁合金、活性炭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机理模型研发应用。持续实施“四大改造”,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42.优化区域产业产能布局。根据各地市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投入产出低的行业新增产能,去除低端低效产能,推动资源能源向利用强度低、效率高、效益好的地区、行业、项目集聚。
(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43.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44.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端延伸。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鼓励原材料、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等行业大型企业向创意孵化、研发设计、成果转化等前端服务环节延伸,向售后服务、产品回收利用等后端增值服务拓展。鼓励各类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推动服务业内部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服务业实体经济的相互渗透、深度融合及裂变,实现价值再造。
(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45.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特色优质农产品建设。加快完善构建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在生产服务各领域广泛应用。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培育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
46.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提升协作机制,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创新完善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测和分析制度。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打造“实施一个召回、提升一个产业”样板。
47.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工程,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组织“宁夏优品全国行”,建设线上线下宁夏名优产品推介平台,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产地品牌和产品品牌智能化管理体系,加大“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品牌保护力度。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农产品管理,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加强产品品牌建设。
六、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一)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
48.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推行行政许可及备案标准化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落实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完善全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与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便民高效。
49.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城乡统筹、权责明确、有序流动、配置高效、集约利用、价值彰显的统一土地交易市场平台。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健全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与发布制度,完善网上交易、招拍挂等规则,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积极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构建全区统一规范、五个地级市协调联动、一二级市场衔接互动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
50.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深化科研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科研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绩效工资政策制度。建设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持续提升技术市场建设和运营水平。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建设“要素汇集、功能齐全、交易活跃、服务完善”的“一站式”技术交易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宁夏本地情况、符合本地创新主体需求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扩大“宁科贷”等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风险补偿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规模。
(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51.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着力完善竞争政策制度规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大力破除各种类型的行政性垄断。
52.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坚决破除地域歧视性规定,持续畅通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探索区域一体化市场监管,激发市场主体营商活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积极争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试点。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53.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大力发展高水平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闲置工业厂区改造为商业综合体、休闲娱乐中心等新型商贸载体,引导实体商贸企业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性消费场所转型。依托农家店、三农服务站、供销驿站等末端网点,打造现代仓储配送物流平台,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点。积极发展城市消费,加快社区商业中心建设,合理配置社区菜店、超市、连锁便利店等设施,持续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54.完善现代物流体系。谋划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成国家及自治区物流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和骨干支撑。建立高效便捷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交通、物流、供销、快递、商贸流通企业下沉渠道和服务,建设双向村级寄递物流配送服务网点。鼓励和引导全区大中型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资源优化,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快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通道,构建形成3条国际物流通道、2条国内物流通道、1张国际航空通道物流网的“321”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七、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一)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55.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合理区分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体育等行业中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业务,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支持国有经济参与的公共服务做大做强。加大政府购买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将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56.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消费维权集体诉讼、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跨行业、跨领域的消费争议和监督执法合作机制。加快推进消费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简化小额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完善价格监管应急机制,强化市场价格形势分析研判。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景区、食品、药品等领域重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治理。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57.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落实民间投资准入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鼓励引导重点民营企业发挥科研创新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58.优化投资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定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意见,鼓励各地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推进“多评合一”“承诺制”“代办制”联动改革,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不断完善投资法规制度和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改革。落实国家关于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59.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抢抓国家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等政策机遇,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组织谋划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项目,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最大程度用好用足国家政策资金。积极鼓励民间投资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采用定向增发、优先股、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股权债券融资规模。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60.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化标准化,推广告知承诺制等模式。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改革。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我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扩大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积极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认真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61.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著作权保护条例》,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依法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纠纷执行机制,推动设立区域知识产权法院。
6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科学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完善信用信息与行业部门金融服务平台、金融部门对接共享机制,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
(四)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63.培育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融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建设陆海开放通道、高效空中通道、数字贸易通道,努力降低交通物流成本,开拓内陆开放发展新局面。依托银川公铁物流园建设国际公铁物流港,推进公铁联运、铁海联运模式,支持国际卡车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在国家总体外交大局中加强对外交往,以经贸为重点扩大和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务实合作,推动国际友城高质量发展。
64.促进外资扩规和提质。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聚焦港澳台、日韩欧美及东部发达地区,开展线上线下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实现外资规模和质量“双提升”。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加大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经贸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与贸易联动发展。
65.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地。推进银川综合保税区与银川国际航空港联动发展,大力培育临空经济、保税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及跨境电商、航空物流等产业,建设临空产业集聚区。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和重点园区产业集聚优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贸易、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加快建设优势明显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复制推广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国家支持设立中国(宁夏)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银川航空口岸功能,推进银川公铁物流港建设,推动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发展,支持建设中卫迎水桥保税物流中心(B型)。
66.深化区域务实性合作。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等重大机遇,不断做大进出口贸易规模。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东中部产业链互补合作,与沿黄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等黄河“几”字弯地区协同合作,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合作,密切与港澳台经贸往来,建立区域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协同推进跨区域交通、水利、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银川加快培育枢纽经济。深化闽宁对口协作,高质量建设闽宁产业园。
67.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鼓励我区优势企业与国内外领军企业加强合作,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培养一批辐射带动性强的开放型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扩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优质商品、医药产品等进口。认真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继续办好中阿博览会,带动会展业全链条发展,打造西部会展新高地。
八、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一)优化初次分配结构。
68.积极稳定扩大就业岗位。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就业创业。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鼓励增加高质量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落实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多种灵活就业形态发展。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完善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效能,创新使用方式。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依托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着力帮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
69.完善初次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分配调节机制,提高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为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持续开展根治欠薪执法专项行动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70.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支持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不断强化劳动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有效激励包括科研人员在内的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丰富和规范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扩大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额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
71.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加大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持续推动多种灵活就业形态发展,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勤劳致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二)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72.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尽快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南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73.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跟进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和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构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推动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引导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逐步推动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三)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74.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加快公办福利机构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机制,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九、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一)守住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75.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稳定农业基本盘,确保稳产保供。着眼于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实际与未来发展,科学布局粮食储备库点仓容、物资储备库点仓容、原粮储备生产基地、成品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等。不断完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信贷支持等多种支农惠农政策,对自治区原粮储备生产基地生产主体种植的小麦、优质稻谷给予补助。积极参与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76.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积极创新产销合作形式,拓宽粮食购销渠道,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加强粮食、棉、糖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粮食仓储物流、粮机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档案和数据库。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深入推进节粮减损降耗工程建设。
77.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自治区种质资源中期库。继续实施农业育种专项,开展核心种源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提升农业育种创新水平。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快建设现代种业良繁基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畜禽新品种,加快推进新品种更新换代,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二)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78.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油气勘探,加大盐池青石峁、定北气田开发力度。推进石嘴山市煤层气开发试点,保持原油和天然气稳产增产。争取将国能宁煤煤制油项目纳入国家产能储备。加大找矿力度,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三)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79.提升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公共卫生、灾害事故等领域应急物资保障,完善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物资实物储备,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援装备库,整合利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等现有储备库资源,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应急物资技术质量标准,加大科技含量高、存储时间长、使用范围广的物资研发和储备。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必要的产能储备,选择银川、石嘴山等市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积极建设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加快接入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80.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工程,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自治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调动机制。强化救援装备、技术支撑及综合保障,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推动救援队伍能力现代化。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森林草原火灾等重点领域生命防护,积极开展多灾种专业化训练,完善配套应急处置设施,提高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81.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健全以黄河为中心的河洪防御体系,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加强重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和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高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升能源基础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泄露、油气开采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优化国土空间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推进各市、县(区)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构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快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加快自治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