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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16-09-0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光伏组件 逆变器 汇流箱
    内容要点

    申报对象:从事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光伏建筑一体化等产品生产,在合肥市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所申报产品应通过TUV、国家金太阳光伏产品或CQC等认证,同时满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转化率和质量要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10%;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6%,不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8%。



    关键数字

    所申报产品应通过TUV、国家金太阳光伏产品或CQC等认证,同时满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转化率和质量要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10%;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6%,不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8%。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二批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来源: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经信 电子〔2016〕33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委、经促(贸)局: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要求,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市经信委近期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发布我市2016年度第二批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光伏建筑一体化等产品生产,在合肥市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

    2.所申报产品应通过TUV、国家金太阳光伏产品或CQC等认证,同时满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转化率和质量要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10%;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6%,不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8%。

    3.光伏构件产品还须满足省地方标准《建筑用光伏构件》(DB34/T 2460--2015)或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表;

    (2)企业完税证明和审计报告;

    (3)企业和产品相关资质认证材料复印件;

    (4)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5)今年以来关键原料产品(组件产品应提供电池片、逆变器和汇流箱应提供断路器)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

    (6)企业今年用电量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2016年9月9日前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地经(信)委、经促(贸)局。

    (二)初审上报。各地经信部门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并对生产场地、设备现场核实后,于9月16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市经信委。

    (三)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对各地推荐上报的申报产品进行专家评审。

    (四)审核发布。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已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产品不再受理。符合条件企业应如实填写相关产品信息,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和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通过申请,或申报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撤销资格并予公告。

    (二)各地经信部门要做好申报目录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核实企业相关信息,加强管理,营造光伏市场有序竞争环境。及时将材料送至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及软件处,电子版传至电子信息及软件处邮箱jxwdzxxc@126.com)。

    附件:《合肥市2016年第二批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申请表》

    2016年9月5日

    (联系人:姜发玉,联系电话:63538780)

    附件合肥市2016年第二批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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