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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1-12-30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安全生产 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
    内容要点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广东电力安全生 产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分析研判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和面临主要 风险,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 突出矛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消除隐患,共同保障广东电 力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数字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电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各地级以上市电力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 改能源规〔2017〕1986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 393 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电力安全生产 齐抓共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电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和广东省能源局在广东省内建立电 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构建上下联动、高效协 同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营造安全共管、风险共治、信息共享的 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坚决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广东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动履职,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应增强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 〔2017〕1986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493 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 599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等要求以及各单位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齐抓共 管、形成合力,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共同保障 广东电力安全生产。 

    三、多措并举,提高齐抓共管工作效能 

    (一)强化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各 自职责,督促电力企业建立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健全风险隐患 管理台账和风险隐患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定期上报当季风险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能源局以及各地级以上市电力管理部门 联合督办重大风险和隐患。 

    (二)加强电力运行安全监管。密切关注辖区重要输电通道 安全、负荷密度集中地区受端电网安全、交直流混合电网安全和 局部薄弱电网安全,做好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和安全评估工作;督 促电力企业做好涉网机组安全管控,规范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 理,加强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加强电力监 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和纵深防御体系建设,筑牢电力系统安全基 础,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 

    (三)严格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各 自职责,督促各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电力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的规范要求,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加强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施工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施工 现场安全措施,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提升电力建设安全 生产保障能力。 (四)加强重大活动保电管理。按照各自职责,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重大活动期间电力安全保 障工作决策部署,制定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对 辖区内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强化电力应急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辖区内应急 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监督和指导,督促电力企业有效整治大面积停 电事故风险隐患,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强化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的监督,建立电力应急专 家库,健全应急工作手册等支撑性文件体系,有效落实电力应急 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 

    (六)强化电力安全生产联合督查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根 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联合督查行动, 对无法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应依法及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 地级以上市电力管理部门配合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能源局督 促电力企业对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发现问题整改闭环。各电力企业 应积极配合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能源局及各地级以上市电力 管理部门,开展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共享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能 源局要共享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共享专 家库,互通电力安全生产及电力安全监管信息,加强电力安全监 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安全监管效能。 

    (八)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特别重大电力安全事故,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由国家 能源局组织或参与调查,南方能源监管局和广东省能源局共同参 加。较大电力安全事故、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由南方能源监管局组 织进行,事故发生地电力管理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对于其他电力 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执行。

    四、有关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电力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 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共同推进电力安全 生产齐抓共管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实现安全齐抓、信息共 享、资源共用,不断巩固齐抓共管工作基础,健全齐抓共管工作 机制,提升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附件: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 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省能源局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1.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电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的通知.doc

    2.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电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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