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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5-07-3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屋顶光伏 光伏项目 光伏电站 |
内容要点 | 光伏资源重点摸排领域: (一)产业园区。市级以上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中集中连片厂(库)房屋顶。 (二)用能大户。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优发电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拥有的大型或集中连片建筑屋顶。 (三)公共和商业建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单位、公园景点、市属国有企业、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屋顶:民营企业、宾馆酒店、大型商场、物流基地等屋顶。 (四)水面滩涂荒地。宜推广渔光互补、林光互补地面电站或地面分布式项目资源,渠道、滩涂资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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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30 来源: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