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12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中长期交易 现货交易 市场化交易 市场化交易
    内容要点

    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同一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电力生产或者消费需要,购入或者售出电能量。

    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应当遵循购售双方的意愿,不得人为设置条件,原则上鼓励清洁、高效机组替代低效机组发电。


    关键数字

    对于年度交易,应当在年度电力电量预测平衡的基础上,结合检修计划,按照不低于关键通道可用输电容量的80%下达交易限额。

    对于月度交易,应当在月度电力电量预测平衡的基础上,结合检修计划和发电设备利用率,按照不低于关键通道可用输电容量的90%下达交易限额;

    对于月度内的交易,参考月度交易的限额制定方法,按照不低于关键通道可用输电容量的95%下达交易限额。



    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为落实国家电价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海南电力市场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我局组织修订形成了《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经商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5日前反馈我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dljg@126.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898-66569316。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1-8号信恒大厦26层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业务办公室(邮编530028),并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

    1.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

    2.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3.海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