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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清洁能源 新能源产业 可再生能源电力 |
内容要点 | 鼓励园区开展高效超低温空气源热泵、蝶式太阳能及曲面镜研发生产、空气源热泵及热电联产、智慧低碳采暖系统等技术应用。实施工业清洁供气改造工程,鼓励园区企业现有天然气锅炉改为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的工业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储存利用等技术对外供暖。加快“水、电、气、热、冷”多能互补控制、高效协同,实现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再生水热能等低碳能源综合利用。 推进绿色电力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探索针对园区锂电池、光伏光电、电容制造等项目的高耗电用能特性,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或绿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碳水平。推动将用能预算管理与碳排放预算管理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管理体系。 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率先推动园区企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结合烟气末端治理等技术路线,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重点开展水泥建材、金属及设备制造等行业VOCs废气治理工程,从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消减VOCs排放量。严格落实能效约束,科学有序推进光伏、锂电材料、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依法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存量、增量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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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5年,园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30年,园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 |
发布日期:2024-06-26 来源: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组织编制了《国家碳达峰试点(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建议意见,并将建议意见及时反馈我们,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碳达峰试点(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355-3031143
电子邮箱:czfgzh@163.com
附件:国家碳达峰试点(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