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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7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可再生能源 风电场升级改造 抽水蓄能电站
    内容要点

    立足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建设首都绿色能源供应基地和冀北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同步推进,在阳原县、蔚县、张北县、怀安县等地高标准建设智能化风电基地和光伏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因地制宜推进负荷中心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推广“可再生能源+氢能”模式,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面布局建设绿色制氢基地,立足沽源县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崇礼区风光耦合制氢项目、康保县风电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制氢项目等,积极创建规模化的近零碳制氢基地。加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开发力度,推动电解水关键装备本地化和“风光氢”耦合发展。

    以风能、太阳能、氢能、储能为重点,加快布局新能源产业,全力打造现代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完善可再生能源上下游装备产业链,积极发展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制造,加强对风电和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关键数字

    2025年,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3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30年,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90%左右。

    到2025年,氢能产能争取达到2.5万吨。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张家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来源: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张家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张家口)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张家口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首都绿色能源供应基地和冀北清洁能源基地,探索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可靠路径,为全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中城市探索碳达峰路径提供张家口经验。

    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顺利完成节能降碳目标,新能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占比逐渐提高,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推动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迈上新台阶,基本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建设,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京津冀清洁能源协同开发利用。

    1.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

    立足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建设首都绿色能源供应基地和冀北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同步推进,在阳原县、蔚县、张北县、怀安县等地高标准建设智能化风电基地和光伏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因地制宜推进负荷中心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重点在坝上地区和坝下适宜地区建设风电示范工程,编制老旧风电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点推进老旧风机“以大代小”工程,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推进“可再生能源+”、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形式多元的模式创新应用示范,全面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资源富集地区推广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天然气等项目建设。加快尚义14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省能源局实施步骤,推动申请赤城白河、崇礼常峪口等4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国家规划重点实施项目。2025年,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3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30年,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90%左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林业和草原局)

    2. 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y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推广使用优质煤。以保障城镇集中供暖为前提,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有序淘汰煤电落后机组。按实际情况推动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鼓励采用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等先进节能技术进行改造,提升煤电能效水平。推进煤电机组与新能源深度融合,推动煤电逐步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变。保持成品油消费增速在合理区间,加快推动交通领域燃料替代,实施以电代油、以氢代油等。按照国家、省规划加快推进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形成天然气管输设施互联互通,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县县通”工程,争取实现重点区域天然气管网县城全覆盖。推动天然气多元化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加快推进城镇配气管网等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配网供应能力,逐步提高居民用气比例。(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进绿色输电通道建设,配合国网积极推进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张北—胜利1000千伏双回线路输电通道建设。挖掘现有通道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张北柔性直流、张北—雄安特高压通道利用效率。配合国网提升电网调度系统智能化水平和电力系统数字化水平,加强对电网的精细化管理,构建可再生能源占比逐渐提高、广泛连接、智能互动、灵活柔性和安全可控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源侧、用户侧和电网侧多场景储能应用,拓展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能与飞轮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应用示范,鼓励数据中心运营企业推进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推动氢燃料电池替代柴油发电机试验示范,引导开展备用UPS电池生产能力储能示范。在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推广“风光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推动氢能产业化应用

    推广“可再生能源+氢能”模式,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面布局建设绿色制氢基地,立足沽源县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崇礼区风光耦合制氢项目、康保县风电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制氢项目等,积极创建规模化的近零碳制氢基地。加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开发力度,推动电解水关键装备本地化和“风光氢”耦合发展,以河北建投、中智天工等公司为依托,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技术集成耦合应用示范,打造集中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并举的全方位、多元化氢气供应体系,构建绿色制氢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互补发展的创新模式。以自建和合建方式推进加氢站布局,形成规模适度超前、设施先进、智能高效的氢能供应网络,立足本地氢能供应,积极开拓京津冀市场,成为区域绿色氢能供应基地。到2025年,氢能产能争取达到2.5万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张家口作为典型能源供给输出型城市,要全面提升能源开发、加工转换、储存、输送分配等环节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源产出率。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广高效重点用能设备,高标准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科学调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额度,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衔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实现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高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立项目清单制度,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深入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推进实施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升级,探索在能耗、碳排放等方面执行标准严于国家标准。严格落实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按照国家、省发布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导向目录,推动火电、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产业园区为重点,推动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以绿色工厂为抓手,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大力开展建筑、交通、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效能提升。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系统节能改造,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全面落实国家和河北省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大力推广高能效产品设备,以电机、风机、变压器、工业锅炉、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为重点,开展能效提升行动。在钢铁、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煤矿高耗能机电设备淘汰,推动煤炭生产节能降碳。强化节能监察和重点用能设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产品设备。到2025年,争取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优化全市数据中心空间布局,加快推动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深入优化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进大数据产业和新能源深度结合,支持企业采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购买绿证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鼓励采用液冷、模块化电池、模块化机房等系统设计,以及余热回收等绿色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余热循环利用水平。将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25。推动既有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采取能耗评估、有效算力评估和节能技术标准倒逼等方式,分类分批推动全市存量数据中心改造提升。既有数据中心改造后的PUE不高于1.35。(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5.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健全城市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行“两网融合”。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鼓励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垃圾焚烧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依托资源优势和重大战略机遇,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1.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

    以风能、太阳能、氢能、储能为重点,加快布局新能源产业,全力打造现代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完善可再生能源上下游装备产业链,积极发展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制造,加强对风电和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大容量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异质结高效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基地以及风光运维装备产业链条,利用张家口市区域优势和资源禀赋,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的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形成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的产业集群,提升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加快发展氢能储制运加、燃料电池系统、整车和创新平台等,形成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快特变电工桥西能源电力设备产业园项目建设,打造储能基础装备产业基地,集聚储能技术研发、制造、运维、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形成储能装备制造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大数据产业绿色发展

    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和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以怀来、张北、宣化大数据产业基地为重点,推进经开区数字产业服务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及下游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基地。聚焦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在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应用各环节协同发力、系统推进,建立具有张家口特点的数字产业链体系。培育壮大企业主体,依托张家口市优良气候条件及绿电资源,吸引更多大数据产业落户张家口,优化大数据公共服务,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加快发展绿色现代冰雪产业

    依托现有“一城三区”冰雪产业优势,加快打造冰雪装备研发制造、冰雪文化旅游、冰雪体育运动、冰雪人才教育培训、冰雪现代服务为支撑的冰雪全产业链发展体系。依托中煤张煤机、宣工等现有工业基础,加快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提升高新区冰雪装备产业园和宣化区冰雪产业园能级,打造冰雪装备制造基地和国家冰雪运动产业胜地。2025年全市绿色现代冰雪产业规模力争达到90亿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汽车产业高端化转型升级

    以吉利整车、极光湾发动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等制造为切入点,着力打造以汽车零部件、整车制造为重点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为代表的高端汽车产品体系,构建以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为特色的高端汽车制造模式,打造以汽车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和创新平台。推动沃尔沃等优势企业锻长板,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提高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和协同效率,推动汽车产业链绿色高端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张家口市南山汽车产业基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5.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牧业

    构建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推广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循环利用模式。推进“草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构建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高效物流冷链等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6.积极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

    规划建设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完善风机叶片、太阳能光伏板等可再生能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引进高效拆解、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打造零废风机、零废太阳能产业链。鼓励再生利用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精细化拆解和高水平再生利用。积极布局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再制造产业,率先发展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零部件再制造。鼓励企业开展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绿色拆解和回收利用等标准研究,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加快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鼓励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探索搭建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零部件再制造检测验证平台。培育风电、光伏再制造设备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实行“两高”项目清单制管理机制,坚决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分类处置、动态监管。深入挖潜存量项目,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深挖节能减排潜力。积极推进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转型升级,支持张宣高科科技公司实施富氢气体零重整竖炉直接还原氢冶金示范工程。支持大唐下花园电厂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公司2×1000MW容量替代煤电项目。严格执行建材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水泥行业原料和燃料替代,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交通工具,不断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智能交通。

    1.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

    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推动铁路专用线进物流园区及大型企业,大幅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充分挖掘城市铁路场站和专用线资源,积极推广“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鼓励企业发展大宗货物“铁路干线+新能源重卡接驳”联运组织模式,推广应用35吨敞顶箱,提高大宗散货“散改集”联运水平。推动铁路货运、货代企业和平台型企业强化合作,提升运输效率。推动公路货运转型升级,加快煤炭、焦炭、水泥等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重提升3个百分点,火电、建材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力争达到80%以上。深化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推动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和零距离换乘,持续完善公共交通站点线路布局,发展快速公交、微循环公交、旅游公交等特色公交线路;积极推进慢行绿道、自行车道等建设,推进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城市公共空间相衔接,与游憩休闲等功能有机融合,提升慢行系统连通性;加强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依法依规淘汰更新老旧运输工具,积极推动电力、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规模化应用,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公交、客运、出租、物流、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公共领域车辆广泛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氢能商用车等交通运输设施。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引导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推广清洁燃料重型货运车辆、工程车辆,加快推进氢能源公交线路示范应用,开展氢能物流车示范推广。在场区等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到2025年,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力争达到1500辆。到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6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

    3.加强交通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多式联运骨干通道,推动崇礼至沽源段铁路建设,加大既有国省干线路网改造力度。加快加氢站布点建设,以加氢站为主、移动加氢车为辅,合理布局加氢设施,支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服务区、城市主干道和交通枢纽开展加油站、加氢站、充电桩一体化建设,建成一批集运氢、储氢、加氢为一体的示范加氢站。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打造“氢能城际高速公路”,在京张高速沿线服务区建设加氢站。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力争达到14座。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智能交通服务体系

    加大公交智能候车亭覆盖范围,推进大型公交枢纽站与换乘站建设公交智能候车亭,配套新型智能公交电子站牌、手机充电、无线WIFI等便民服务项目。推动多式联运各类单证电子化,加快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营运车辆上的应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轨迹在有效期内可监测、可追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建设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为引领,不断深化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转化,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强化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

    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级各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开展新能源、先进储能及检测、二氧化碳高效捕集与利用等为重点方向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重点行业工业流程再造、研究应用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部署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

    深化与京津科技合作交流,推动京津科技供给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引导创新主体加强学习交流,转化先进技术,提升创新意识。持续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活动,为企业精准匹配创新资源,引入适用科技成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平台,支持开展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政校院企联创联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聚力攻坚绿色低碳领域技术瓶颈。围绕建立碳中和人才竞争优势,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对接各级人才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人才创新创业奖补政策,培育壮大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培养造就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战略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重点工程

    根据张家口市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在能源、科技、产业、建筑、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布局重点项目,分年度推动项目实施。

    实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储能、调峰电站、变电站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巩固新型电力系统,降低京津冀区域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汽车、卷烟厂、化工等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技改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实施风光氢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氢能发电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加强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进发展实施大数据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冰雪产业、绿色农牧业等新兴产业,壮大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打造产业新动能。实施城乡绿色低碳建设、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张家口生态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质量,为生产生活绿色化转型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

    五、政策创新

    (一)创新碳排放管理制度

    1.探索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

    落实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张家口市碳预算管理体系,在充分考虑电力调入调出的情况下,编制五年规划期和年度本地碳预算管理方案,加强碳排放形势分析。实行动态平衡管理,项目实施前开展碳排放评价,及时掌握新建项目对本市碳排放总量的影响;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定期开展碳评价,动态掌握重点项目碳排放情况;项目退出前,进行碳排放全面测算,释放的碳排放量纳入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2.探索建立数据中心碳排放评价标准

    依托张家口市大数据产业和绿电优势,探索数据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统筹考虑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绿电消费等情况,制定数据中心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和方法,科学合理控制新上项目的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强化碳排放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3.探索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

    探索建立本市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和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探索将绿电溯源纳入产品碳足迹管理,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落实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要求,探索开展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二)探索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

    1.创新辅助服务市场模式

    积极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通过配套电厂储能等措施培育电力调度能力,适应电力市场发展趋势;组织煤炭发电企业开展灵活性改造并积极参与冀北电网范围内的辅助服务市场、备用容量市场、发电权交易等,保障其合理收益水平,为系统提供高品质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制氢站以及有关居民用户参与需求响应,提供辅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冀北电网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

    2.探索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整合创新资源,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基地、工程技术研发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可再生能源领域集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支持可再生能源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建设,形成一批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体系

    1.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

    督促指导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依法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含零部件,下同)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设备,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弃物。督促指导发电企业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作为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国有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处理处置制度,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加大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严格退役设备无害化处置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减少终端固体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完善设备回收体系

    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分布式光伏回收体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培育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支持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加强上下游产业衔接协同。引导风电机组拆除后进行就地、就近、集中拆解。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范有序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六、全民行动

    (一)弘扬冬奥碳中和经验

    持续推广冬奥碳减排经验。充分发挥冬奥绿电供应及溯源经验,支持相关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冬奥竞赛场馆、冬奥村等基础设施可持续利用。鼓励大型活动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尽可能使用原有城市设施或既定建设项目,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标准,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广和使用绿色环保材料。鼓励大型活动广泛采用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做好风电光伏绿电保障。积极打造绿色智慧交通,大型活动运行出租车、公交车应全部使用电动车或氢能车。总结大型活动在绿电供应、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会场等方面的可持续性管理典型经验和实施路径,持续推进在张家口市举办大型活动的可持续性管理,探索建设标准管理体系,适时形成管理制度并将相关成果经验向全社会推广。(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二)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健全绿色产品、能效、水效和环保标识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绿色低碳产品。持续推进“碳普惠”工作,丰富居民绿色生活场景设计,从多角度引导激励居民绿色低碳生活。(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工作方案,明确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节能降碳措施。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教育培训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市党校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以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为主题,建设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负责统筹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协调重大事项。各部门和各行业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工作,形成推动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职能部门根据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要求,明确各分领域试点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同步建立“双碳”项目库,制定积极可行、符合实际的落实举措,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财政税收、环保电价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工具,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碳达峰试点建设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四)严格评估考核

    依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将碳达峰试点建设相关指标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各有关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年度碳达峰试点建设情况总结评估,有关重大问题随时报送。(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五)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对公众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浓厚氛围,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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