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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分布式光伏 新能源项目 新能源汽车 |
内容要点 | 持续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一是推动公交出租电动替代。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巡游出租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车。鼓励网约车平台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90%,城市公交和巡游出租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 65%、35%。 二是推动客运物流新能源化。推动中短途客运车辆电动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线路采用新能源汽车。三是推动驾培车辆电动化替代。结合驾驶员考试车辆电动化替代情况,新增自动挡教练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达到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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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积极打造零碳示范试点。巴州区要以创建交通强县为契机,积极打造水上“交通+光伏”零碳码头,力争开行八一码头至放水洞、山水化湖游客中心等水上公交线路4条,打造公共交通客运与渡口渡运信息互联互通数字化平台1个,新建光伏充(换)桩5套,运营船舶100%加装北斗定位系统。 |
发布日期:2024-05-22 来源: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经开区分局、文旅示范区文旅局,市交通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川交运便〔2024〕73号),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道路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持续推进汽修行业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危险废物便捷处置。督促维修企业完善废三元催化剂、废发动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规范收集和处理危险废物。引导维修企业将危险废物交给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单位,便捷及时处理危险废物。二是推进VOCS集中治理。督促维修企业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推进绿色钣喷企业、集中钣喷中心建设,重污染天气分级管控。三是推进 I/M 制度高效运转。加大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M站)监管,严厉打击治理能力低、出具虚假维修合格证的M站,提升我市汽车尾气治理能力。四是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督促汽修企业依法开展维修服务,严禁非法改造、拆除车辆消声器及鸣笛装置。
(二)加强道路货运行业污染防治。一是强化电子运单使用。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100%,充分利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加强对运输车辆、人员、货物、路线和过程的有效监管。二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配齐安全监控人员,执行运行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协同整治无证罐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加油罐车整治,有效避免危货运输车辆安全防护不到位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四是加大扬撒污染治理。督促货物运输企业对非封闭式车辆配齐防扬撒装备,规范装载,运输过程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严肃处理扬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运输经营行为。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一是严格达标车型核查。开展达标车型核查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禁止不符合能耗技术参数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二是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强化老旧车辆管理,加快淘汰低排放标准、高能耗老旧营运车辆,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行“清单制”管理,全市力争淘汰125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其中,巴州区89辆,恩阳区2辆,南江县25辆,通江县7辆,平昌县2辆(淘汰计划见附件)。三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导重点运输企业完善错峰运输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检查。
(四)加强重点场所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加强运输场站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客运站卫生环境检查,督促客运站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开展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做好塑料污染物等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二是加强运输场站噪声污染管控。督促客货运输场站合理布局进出口、停车区,合理采取站内限速、降噪等措施,做好运营期间噪声污染管控。
(五)完善客运枢纽充电设施。新建公路客运枢纽站同步建设充电桩,引导既有公路客运枢纽站增配充电桩。
(六)推动道路货运绿色发展。一是推进网络货运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货运”新业态发展,规范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提升平台资源整合能力,争取全市培育建设网络货运企业2家。二是推进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交商邮”融合发展,探索县乡村三级物流商贸节点发展模式,完善贯通县乡村的商贸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争创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七)推动道路客运绿色发展。一是优化客运组织模式。大力发展定制客运,增强个性化高品质服务供给。探索发展旅客联程运输“一票制”,推动道路客运与航空、铁路、水运等其他客运方式协调发展。二是推进乡村客运融合发展。深入实施“金通工程”,深化拓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助力农村振兴。三是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快速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产品,推动行业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出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八)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四川省“电动四川”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方案(2024—2025年)》,持续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一是推动公交出租电动替代。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巡游出租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车。鼓励网约车平台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90%,城市公交和巡游出租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 65%、35%。二是推动客运物流新能源化。推动中短途客运车辆电动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线路采用新能源汽车。三是推动驾培车辆电动化替代。结合驾驶员考试车辆电动化替代情况,新增自动挡教练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达到 80%。
(九)积极打造零碳示范试点。巴州区要以创建交通强县为契机,积极打造水上“交通+光伏”零碳码头,力争开行八一码头至放水洞、山水化湖游客中心等水上公交线路4条,打造公共交通客运与渡口渡运信息互联互通数字化平台1个,新建光伏充(换)桩5套,运营船舶100%加装北斗定位系统。
(十)全面排查整改行业领域环保问题。一是全面排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移交、厅暗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问题整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是否按期完成整改及销号,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模式进行管理,防止存量问题反弹。二是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和日常检查巡查情况,重点针对汽车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客运站,至少开展1次环保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三是要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在道路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损害生态环境的,依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完善应急体系。配合完善道路运输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依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五是做好群众诉求办理。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规范办理信访、网络舆情、12328热线等渠道接收的道路运输领域生态环境的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报送。
(十一)开展生态环保节能宣传培训。一是开展行业宣传。大力宣传道路运输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具体举措和经验成效。二是开展绿色低碳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月”“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发放道路运输领域绿色发展应知应会手册,引导群众选择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方式。三是建设绿色低碳机关。以节水、节能、垃圾分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争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绿色低碳与生态环保工作,坚定不移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行业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推动落实,全行业污染防治、绿色发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跟踪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相关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及时梳理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于6月、12月底前(12月报送年度总结)书面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