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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动力电池产业 磷酸铁锂电池 三元锂电池
    内容要点

    到2027年,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总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产业整体规模、创新能力、质量效益位居全国前列,培育形成以“一核两区”为主要承载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到2035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成为支撑全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建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推进动力电池产业提质增效。鼓励省内重点企业发挥技术引领优势,加快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扩大产业规模。制定产销对接相关措施,有序引导磷酸铁生产企业强化技术攻关,向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等正极材料延伸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支持三元电池及材料企业加快研发单晶型、富锂基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推动负极材料一体化改造升级,实现节能降耗。

    打造储能电池产业新赛道。着力培育电化学储能电池产业体系,围绕电化学储能电池上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液流电池材料及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等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区域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开发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全面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有效提升“电动贵州”品牌效应。

    加快发展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引导头部企业布局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拓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培育壮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利用过程,加快推动综合利用企业申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进一步完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电池回收利用监管和追溯平台。

    推动产业链协同稳定发展。开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供应链专项行动,推动新能源电池制造企业与上游材料企业、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电池终端应用企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合作共赢,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逐步构建省内企业配套本地化的良好发展生态。


    关键数字

    关于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建设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贵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加速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智能变革、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加快提升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规模效应和质量效益,构建富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推进“电动贵州”建设,将我省建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总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产业整体规模、创新能力、质量效益位居全国前列,培育形成以“一核两区”为主要承载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到2035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成为支撑全省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建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1.优化“一核两区”产业布局。支持贵阳贵安依托现有电池制造优势,扩大锂离子电池生产规模,积极引进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企业,提升先进电池制造能力。支持开阳—息烽、瓮安—福泉发挥磷化工产业优势,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等电池材料,积极带动上下游产业配套集聚发展。支持铜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优势,聚力突破碳酸锰矿资源化、高值化利用路径,加快锰系电池材料产业发展。支持黔西南、六盘水发挥能源优势,重点发展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原辅料,积极布局硅基、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加快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化路线,提升一体化负极材料供给力和竞争力。支持毕节、遵义等市(州)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布局磷系电池材料及三元正极材料等产业,融入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格局。

    2.推进动力电池产业提质增效。鼓励省内重点企业发挥技术引领优势,加快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扩大产业规模。制定产销对接相关措施,有序引导磷酸铁生产企业强化技术攻关,向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等正极材料延伸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支持三元电池及材料企业加快研发单晶型、富锂基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推动负极材料一体化改造升级,实现节能降耗。

    3.打造储能电池产业新赛道。着力培育电化学储能电池产业体系,围绕电化学储能电池上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液流电池材料及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等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区域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开发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全面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有效提升“电动贵州”品牌效应。

    4.加快发展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引导头部企业布局电池循环综合利用项目,拓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培育壮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利用过程,加快推动综合利用企业申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进一步完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电池回收利用监管和追溯平台。

    5.推动产业链协同稳定发展。开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供应链专项行动,推动新能源电池制造企业与上游材料企业、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电池终端应用企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引导上下游稳定预期、明确量价、保障供应、合作共赢,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协同发展机制,逐步构建省内企业配套本地化的良好发展生态。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产业内生动力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开展区域合作招商、集群招商、板块招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围绕“一图三清单”,加强隔膜、电解液等重点环节招引,紧盯国内外优强企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

    7.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完善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库,滚动更新储备项目和招商项目。健全重大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落实机制,开展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置、能源供应、资金基金等方面按规定予以支持,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8.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等多方面开展数字化改造,梳理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应用案例予以全面推广。加快智能工厂、智能供应链建设,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形成和推广设备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监控。

    9.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示范标杆。研究制定关于创建零碳工厂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在绿电指标、天然气脱碳、林业碳票登记与交易等方面对确有需要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予以保障支持,提升我省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10.打造一批龙头骨干企业。聚焦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市场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省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培育优强企业上市发展。

    (三)加快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1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组织实施“高纯硫酸锰制备”“高性能三元电池材料应用”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项目,提升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开发超长寿命高安全性低成本新型电池技术,加快新型电池及材料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

    12.强化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协同配套、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为支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省级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建设,实现全省行业优势技术和优势资源有效集中,加快技术成果转化。支持优强企业将设计、研发等科技创新平台向贵州转移。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

    13.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测试、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依托梅岭电源“动力电池及材料检测中心”,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电池及材料检测平台。加快电池维修维护和生产设备维护平台建设,促进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深度融合。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完善扶持政策体系

    14.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坚持“富矿精开”,在精查探矿、精准配矿、精深加工、精细开发上发力,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更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进磷资源集中采购供给平台建设,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强企业集中。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生产企业通过资源勘探合作、股权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境外资源基地,加快提升境外镍、钴、锰、锂等资源保障供应能力。

    15.抓好项目要素支撑。实施重大项目省级统筹制度,对列入基地规划和符合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能需求。用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市场价格与电价联动机制,降低用电成本。充分考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项目建成初期用气量不确定的实际,研究制定企业用气具体政策措施,降低用气成本。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配套项目,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的用热需求。对符合相关标准的新能源商品汽车及电池产品,引导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合规办理运输业务,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16.强化财税金融扶持。发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基金等专项基金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技术升级改造等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融资贴息等方式,更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17.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加大省内高等院校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与省内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探索“订单式”人才共培共育模式。鼓励拥有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领域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的高端人才来省内开展项目落地转化,并在金融扶持、项目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才政策,在教育、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多方面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的牵头和协调作用,建立“定期调度、联动会商、跟踪办理、督促问效”等工作机制,在制定重大政策、培育重大项目、服务重点工程等方面协同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风险管控。各地要强化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的分类指导,引导产业各环节均衡发展,避免产能过剩、恶性竞争。严格履行项目审批、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及时排查和防范各类风险隐患,有效提升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相关设施安全运行水平。

    (三)强化宣传指导。充分借助新媒体、电视、平面媒体、论坛、展会等载体,加大对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的宣传力度,推广产业发展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贵州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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