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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3-03-08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安全 隐患治理 电力监管
    内容要点

    各电力企业要强化企业内部电力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科学研判风险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到风险隐患分类分 级标准化、规范化。

    关键数字

    转发《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各电力企业: 

    为强化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有效防 范遏制电力事故事件发生,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 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 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电 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2〕116 号, 下称《规定》),同时制定了《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 行)》(国能综通安全〔2022〕123 号,下称《判定标准》)。 现将《规定》《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规范风险隐 患分类分级、加强信息报送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压紧压实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责任 

    各电力企业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 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二 是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并有 效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 制,做到风险管控隐患查治工作有制度、有部署、有措施、有成 效。三是要强化“总部抓”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总部“牵头抓总、 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责 任部门、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压紧压实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责 任,把风险管控隐患查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筑牢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道“防火墙”,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 态,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进一步规范风险隐患分类分级 

    各电力企业要强化企业内部电力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科学研判风 险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到风险隐患分类分 级标准化、规范化。 

    (一)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标准 电力安全风险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电网安全风险、人 身安全风险、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等类别;根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 果,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五级。

     1.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电网安全风险,对照《电 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 号)规定的停电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导致电力安全事件的为较小级别风 险,其中,特别重大或重大电网安全风险定义为一级电网安全风 险,较大或一般电网安全风险定义为二级电网安全风险,其他定 义为三级电网安全风险。 

    2.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电力人身安全风险(含 电力生产、电力建设)或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对应《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的相应事故 等级划分标准,其中,一般以下(不含一般)人身安全或设备设 施安全风险为较小级别。 

    (二)安全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隐患按照《规定》有关要求包括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和其 他电力安全隐患(下称重大隐患和其他隐患),其中重大隐患按 照《判定标准》进行判定,其他隐患由电力企业负责判定。

    三、加强风险隐患信息报送 

    各电力企业应当于每周二 12 时前将本周风险分级管控情 况、每月 10 日前将上一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至我局电子邮 箱。对于一般及以上电网安全风险(二级及以上电网安全风险)、 较大及以上人身或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报送模板详 见附件 1;对于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模板详见附件 2,其中,重大隐患还应在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 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还应当按照有关 规定的信息报告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向我局和所在地省级 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即时报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我局将联合省级政府电 力管理部门,对于一般及以上电网安全风险(二级及以上电网安全风险)、重大及以上人身或设备设施安全风险以及重大隐患进 行挂牌督办;对于其他风险隐患,不定期开展电力企业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情况督导检查或重点抽查。电力企业存在未落实双重预 防机制、未按要求管控风险处臵隐患或风险隐患瞒报谎报迟报漏 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南方监能安全〔2021〕153 号)同时 废止。

    联系电话:020-85125226 

    电子邮箱:nfjaqc@nea.gov.cn 

    附件:1.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周报表 

    2.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3 年 2 月 17 日

    转发《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无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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