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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风光大基地 新能源开发方案 风光项目 |
内容要点 |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报送2024-2025年新能源整体开发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统筹规划,立足土地、风光等资源条件,在2021年三年整体开发方案的基础上,有序衔接既有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结合电力负荷增长、电网接入消纳条件,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认真编制2024-2025年新能源整体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整体开发方案”),按照年度明确提出目标任务、建设布局、投产时序、消纳方案和保障措施,其中2024年度以既有风光电指标项目为主,考虑一定的新增项目,2025年度以新增风光电指标为主。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编制整体开发方案时要重点突出、全盘考虑。酒泉市、张掖市整体开发方案要与陇电入川工程配套风光电项目做好衔接。金昌市、武威市整体开发方案要与陇电入浙配套风光电项目做好衔接。白银市、庆阳市在有序推进陇电入鲁工程配套风光电项目的基础上,合理编制整体开发方案。兰州、定西等其他中东部地区结合资源条件、土地要素保障等做好整体开发方案编制。 此外,涉及巴丹吉林沙漠边缘的酒泉市、张掖市,腾格里沙漠边缘的武威市、金昌市,因地制宜,科学推广发电、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绿色一体化发展模式,实施推进一批“光伏+治沙”等综合利用行动项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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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甘肃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州8月10日前上报相关规划,研究确定全省后续合理的新增新能源开发规模,适时启动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2023-08-01 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