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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07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重污染天气 涉气企业 大气治理
    内容要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出,本预案适用于曹妃甸区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执行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和解除指令。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和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适用于本预案。发布预警级别分别为黄色、橙色、红色时,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执行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分为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包括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移动源管控措施、扬尘源管控措施、烟花爆竹管控等。



    关键数字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7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1年5月6日印发的《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曹政办字〔2021〕7号)同步废止。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完善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各街道办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科学指导生产生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环保绩效引领性指标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曹妃甸区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执行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和解除指令。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和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适用于本预案。

    (四)基本原则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夯实减排清单,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切实发挥减排效应,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做到“早预测、早处置”。

    开展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科学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坚决避免“一刀切”;通过绩效评级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企业应在应急响应启动、终止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确保应急响应全过程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有序实施。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区政府。

    统一组织指挥全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参加跨县(区)级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控工作;向市大气办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对超出本区应对能力的传输污染,视情况向上级请求启动区域应急联动;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启动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期间组织指挥开展应急管控工作;设立应急专家组、监督检查组和新闻宣传组三个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2)。

    (二)市生态环境曹妃甸区分局。

    负责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信息发布、上报;向相关成员单位传达区政府指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评估;适时修订《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实时调度指挥;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启动与流程

    (一)预警启动

    区政府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预警信息后,按启动预警级别呈报审批。启动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启动红色预警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审批后授权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下达预警通知,必要时召开会议宣布启动预警。宣传部门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提示性事项。

    (二)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区政府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预警级别调整或预警解除信息后,按相应预警级别审批权限呈报审批,审批后发布预警调整或解除通知。

    四、应急响应

    发布预警级别分别为黄色、橙色、红色时,对应启动Ⅲ级、

    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执行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分为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包括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移动源管控措施、扬尘源管控措施、烟花爆竹管控等(详见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直各部门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附件1),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各项工作。预警期间,每日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各排污单位负责编制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制定公示牌(附件4),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

    (二)开展督查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会同相关区直部门适时对区有关部门,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企业(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区直各相关单位分别对各自领域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属地交办,并督促整改。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领导批示、交办的重点事项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专题报告。

    (三)及时信息公开。本预案依法在区级政府网站上公开。宣传部门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以及减排措施,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同时鼓励群众对企业停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应急响应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在新闻媒体曝光,由区纪委监委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部门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的工作记录,建立档案备查,在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向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次应急响应执行情况,包括预案职责履行情况、停限产措施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在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形成本次过程应急响应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情况,预警持续时间,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减排效果分析等。

    (五)强化应急保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对具有较大现实安全风险的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派专家及监管人员到现场指导,确保生产经营单位限产、停产期间安全稳定,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财政部门、卫健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结合各自领域工作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保障工作。

    (六)规范预案管理。开展预案演练,将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预警作为预案演练,不断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规范预案备案,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制定的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报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点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备案。其中,钢铁、焦化企业“一厂一策”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其他企业(项目)“一厂(场)一策”修订完成后报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六、附则

    本预案中提到的涉气企业,是指生产过程中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5月6日印发的《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曹政办字〔2021〕7号)同步废止。

    本预案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样式.docx

    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效果评估表.docx

    曹妃甸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docx

    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信息报告表.docx

    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

    专项工作组职责及成员名单.docx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docx

    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各部门职责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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