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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3-3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保护 危废管理 |
内容要点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关于公布全省固体废物领域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其中指出全省共确定了334名专家入选家库,强调专家库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固体废物领域现场检查、咨询等相关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相关工作,自觉接受考核和监督。专家库由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管理,根据专家工作业绩和从业诚信进行动态评价,对违反廉政规定、不认真履职或在时间和精力上不能保证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清退出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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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30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环固体字〔2024〕1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固体废物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厅建立了全省固体废物管理领域专家库,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全省共确定了334名专家入选家库,现予以公布。
专家库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固体废物领域现场检查、咨询等相关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相关工作,自觉接受考核和监督。专家库由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管理,根据专家工作业绩和从业诚信进行动态评价,对违反廉政规定、不认真履职或在时间和精力上不能保证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清退出库。
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省生态环境系统固体废物领域技术评估专家,原则上按专业要求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对专家库实行调整并公布,此之前公布的《吉林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库》和《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库》成员名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