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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宝山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1-06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煤矿企业 煤炭产业 煤矿安全 |
内容要点 | 内容提到,从2024年1月1日起进行煤矿企业包保,按照煤矿现状将全区煤矿分成两类进行包保。生产建设煤矿开工矿井4处:亚泰煤业有限公司一井、亚泰煤业有限公司三井、双鸭山市宝山区隆兴煤矿、双鸭山市发展煤矿。建设矿井7处:隆中矿业有限公司、大民煤矿、汇源煤矿、三合顺煤矿、林发煤矿、龙山煤矿、龙发煤矿。停产煤矿2处:新堡煤矿、兴旺煤矿。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掌握煤矿总入风量、入井人数和井下采掘作业面数量,并由煤矿矿长(或安全矿长)签字确认。掌握煤矿月度煤炭产量、掘进进尺、用电量及生产接续状况。查看煤矿各种证照及有效期限,检查“五职”矿长人、证、岗是否一致,现场考问职责落实情况。检查煤矿领导带班入井制度落实情况,抽查矿领导带班入井轨迹记录和带班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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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01-06 来源:宝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