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煤矿安全 贵州煤矿 煤矿停产 |
内容要点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老屋基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对江西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02-2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年第9号
2024年1月18日至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大方县能源局对大方县顺宏安老屋基煤业有限公司老屋基煤矿(以下简称“老屋基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老屋基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4年1月23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织金县能源局对贵州鲁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县化起镇江西煤矿(以下简称“江西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并经立案调查,发现江西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4年2月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老屋基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2月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法对江西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