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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煤矿企业 河北煤矿 煤矿安全 |
内容要点 | 依法对该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整顿6日的行政处罚(冀煤安监三罚〔2024〕2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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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停产整顿时间:2024年1月30日16时至2月5日16时。 |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2023年11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接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转发群众举报,反映承德县兴程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1050954048F)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有关情况。11月15日,我局监察执法三处已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同样问题,并成立了核查组,制定了核查方案,并对上述举报情况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矿存在矿井超能力生产、矿井采掘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探放水仍然进行生产等2条重大事故隐患,我局依法对该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6日的行政处罚(冀煤安监三罚〔2024〕2002号),停产整顿时间:2024年1月30日16时至2月5日16时。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