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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7-08-0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光伏扶贫 光伏扶贫项目 光伏扶贫资金 |
内容要点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建设的通知。 要保障受益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持续获益20年。对于拟建项目要根据土地、电网接入等相关建设条件,确定本地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总体建设规模和布局。每个贫困户的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村级电站建设规模原则上300千瓦以下,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可扩大到300-500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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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要保障受益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持续获益20年。对于拟建项目要根据土地、电网接入等相关建设条件,确定本地村级(含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总体建设规模和布局。每个贫困户的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村级电站建设规模原则上300千瓦以下,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可扩大到300-500千瓦。 |
发布日期:2017-08-03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