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分布式光伏 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电站 |
内容要点 | 统筹做好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为避免地面光伏电站“化整为零”逃避集中监管,无序争抢土地资源和挤占电力消纳空间等行为,对新建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全部纳入省级年度新增新能源项目规模管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针对红、黄接入受限区域,电网企业要制定改造计划,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红色区域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缓新增屋顶分布式项目接入。常态化监测摸排主(配)变重满载、线路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消除供电卡口,提升农村电网光伏项目接入能力。鼓励投资主体及工商业用户等通过自愿配置储能等方式提高屋顶分布式光伏消纳比例、减少上送电量。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07-16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